文丨马克思很有趣
01
可知论与不可知论
恩格斯在论述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基础上,依据对思维和存在是否具有同一性,我们的思维能不能认识现实世界的不同回答,又把哲学区分为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哲学史上绝大多数哲学家都对思维和存在是否具有同一性这个问题作了肯定回答,出现了唯物主义可知论和唯心主义可知论,不过,这是两种根本不同的可知论。
唯物主义的可知论,是以承认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为前提的反映论的可知论,即认为人的思维能够正确反映现实世界。
而唯心主义的可知论,是以肯定精神第一性、物质第二性为前提的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即认为存在同一于思维。再往下细分,就是客观唯心主义可知论,如德国哲学家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主张,和主观唯心主义可知论,如英国哲学家贝克莱“存在就是被感知”“物是观念的集合体”等主张。
不可知论者,对思维和存在是否具有同一性作了否定的回答。如英国哲学家休谟认为“除了心灵的知觉或印象的观念以外,没有任何东西实际存在于心灵中”,德国哲学家康德认为,人类以思维把握存在,但所能把握的只是现象,而不是现象背后的客观实在,作为客观实在的“物自体”或者说“自在之物”,与思维并不具有同一性,因而永远是不可知的。
02
形而上学与辩证法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中,既包含世界的本原问题,也包含世界是怎样存在的问题,以及思维以怎样的方式把握存在的问题。
换言之,我们解决了谁产生谁的问题,解决了思维与存在是否具有同一性也就是是否可知的问题,还要解决怎样才能使思维正确反映存在,从而实现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的问题。
毛泽东指出:在人类的认识史中,从来就有关于宇宙发展法则的两种见解,一种是形而上学的见解,一种是辩证法的见解。
形而上学有两种解读,一是指研究超感觉、经验之外对象的哲学,二是指用孤立、静止、片面观点观察世界和解释世界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而这第二种就是与辩证法相对立的思维方式。
辩证法一词源于古希腊文,其含义是进行谈话论辩、在辩论中揭露对方议论中的矛盾并通过克服这些矛盾以求得真理的方法。
黑格尔首次明确地在世界观意义上使用辩证法概念,不只把辩证法看作一种揭露矛盾的思维方法,同时认为它也是适用于一切现象的普遍原则。而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继承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基础上,创立了世界观和方法论相统一的唯物辩证法。
03
辩证法的历史
辩证法在哲学发展中经历了三种基本形态:古代朴素辩证法、德国古典哲学中的唯心主义辩证法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
古代朴素辩证法带有原始的、自发的、朴素的和猜测的性质,表达世界的辩证关系。如,我国的《易》就是从正反面的矛盾来说明事物的变化和发展的,在经验层面上描述世界的变化。
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家,在概括当时自然科学和社会历史研究的成果的基础上,把辩证法推向了一个自觉的新阶段。黑格尔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以唯心主义的形式,系统阐述了辩证法的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本质与现象、原因与结果、必然与自由等诸多辩证法范畴,建立了庞大的唯心主义辩证法体系。但由于唯心主义体系与辩证法的矛盾,无法形成合理形态的辩证法理论。
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吸收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创立了唯物辩证法,既揭示了客观事物的普遍规律,有揭示了人的认识、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是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是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