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我是个不折不扣的“愤青”,年少无知、血气方刚,总忍不住当场吐槽某些看不惯的事。现在,我不再为那些昔日自己看不惯却又无力改变的事伤神。既然有些事用直接的方式改变不了,那么为何不尝试用委婉一些的方式方法呢?
上大学时,我以韩寒为偶像,同为一个地区的人,他身上的某些气质似乎与地域不合,因而很多人不待见他。我崇拜他,是因为我觉得他有个性,用上海话来说就是“有腔调”。做着一些一般人不敢做的事,说上几句普通人讲不出的话,不是谁都能做到的!开赛车够刺激吧?但很多人也就是想想而已,如同幻想自己去蹦极一般;写文章有意思吧?可不少人也就会模仿罢了,好比想象单独去搬运一样。
昔日,我非常喜欢那些有个性的人物,横扫亚洲流行文化的某知名歌星也位列其中。可几年过去,我却发现:真正能在圈内红得久的人,身上一定有许多人所欠缺的品质。好比做公益,很多明星只是象征性地捐几笔款、成立一家基金会,要么就是把钱捐在“不该捐”的地方,真正需要的地方却只是“意思意思”。我们或许不必要苛求自己把一件事做到极致,最起码这件事要让自己问心无愧。
曾经,作为“愤青”的我,非常看不惯上述这些事,可当自己对此无能为力时,又感慨万分。于是,我效仿弃医从文的鲁迅先生寄情笔端。一个人,总有想要抒发感情的渠道,如何找到一种合理的方式才是至关重要的。既然做这件事了,我的注意力就转移到这上面了,我会感觉自己的状态好了很多。
曾几何时,当场吐槽他人却遭遇被不屑一顾的窘迫境地,有人说我“也就说说而已”,难不成我还要上去动手制止吗?一个人,无论身处再安然的环境之中,都不要忘记自我保护,更何况是在复杂的情形中呢?现在,不难想象的是,还会有人说我“也就写写而已”。是啊,没错。我至少找到了合理抒发感情的渠道,变得不再盲目,看起来也不会像之前那样“自作多情”了,在不变的感性中多了几分理性。
过去,我总忍不住“批判”一些不好的事,可每当社会上发生一些看似欠缺人情味的事,也会有人力挺他们,甚至包括明星,不排除他们为了“蹭热点”、顺便显示友情的可能。有些事,我宁愿当自己未曾见到过。
愤怒,可能源于性格,但无论如何,要学会控制情绪,现在开始也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