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么一个人,在我不知爱为何物的时候,让我情窦初开,心中欢喜。
高二初见他时,对他印象并不深刻。直到我们做了同桌。我就发现有的人虽然长相不惊艳,却很耐看。
他是个极度自信的人,常常在拿着镜子很欠地说:"你看我这高挺的鼻子",“你看我这浓密的睫毛,不像你,小酒窝(我有酒窝),短睫毛”……他甚至觉得他的腿毛也好看,这我真的是无力吐槽。
高中的生活总是匆忙、急促,时间异常宝贵。我经常不吃晚饭,或是已零食充饥,他会下晚自习给我去买零食,我想心动就是从那时开始的吧。
我们经常打打闹闹,常常斗嘴。晚自习悄悄共用一个有线耳机听歌,后来发展成为了下课偶尔也一起听。他有时候会对着我唱歌,很讨打的样子。印象中唱的最多的是《没有理由》。唱得我有些沉醉,有些分不清真假。
他是个很好的人,在贱与贴心边缘。虽然嘴贱,但会主动帮我擦黑板,会帮我很多。我觉得我有点理解“情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的意思了。喜欢一个人真的是觉得他什么都好。
究竟是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喜欢他的呢。是我去补课后,在没有他的教室里十分艰难,想他想他想他,想和他一起上晚自习,晚上回宿舍时会落寞。和他聊天偶尔会脸红,这时他总是会说,你脸又红了,我总是狡辩到,是热的。
往事虽然有些遗憾,但无需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