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父亲的车,结果儿子的证被扣分
2022年8月19日10时12分许,广西高速交警五大队收到卡口预警提示一辆桂A小型普通客车逾期未年审。收到预警,大队民警在南宁东收费站设卡拦截下该车辆。
经查,该车辆于2021年11月30日已过了年审期。当驾驶员黄某交代,该车辆是其父亲的,放在村里很久没人开,也不管。今日为拉两片瓷砖来南宁才使用这车。
民警告诉黄某,驾驶逾期未年审车辆上路行驶
不仅扣分还被罚款时
黄某疑惑问民警:“分扣谁的?”
民警:“车是你开的,当然是扣你自己的。”
最后,民警对黄某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四项、《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款,处罚款150元,驾驶证记1分。同时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责令限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驾驶证停止使用期间驾驶逾期未年审车上路
2022年8月20日,广西高速交警五大队在南宁东收费站拦截下一辆逾期未年检的小车。
经查,驾驶人姓赖,车辆检测有限期到2022年4月30日,目前处于逾期未年审状态。进一步调查发现,赖某的驾驶证因多次交通违法行为已被停止使用。
赖某交代,车主为其爱人,爱人称已拿车去车管所审车,但是没留意是否通过。今日为了赶去开会,明知道驾驶证已被超分扣证,仍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
最后,民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赖某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元。同时对赖某驾驶证停止使用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拖移机动车,罚款200元,可并处行政拘留15日。
无证驾驶属于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车辆就像人的身体,需要定期做好安全检查才能开车上路,这样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的生命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