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情侣为了讨个好彩头,会选择在情人节这天领证。想要领证的伙子们安排哟!小编贴心的为大家整理了结婚登记办理指南,收藏起来,工作日快逮你对象领证去!
1、双方均为内地居民,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智力障碍或精神障碍等)。
5、双方自愿并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6、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办理材料1、户口簿:户口簿上须有户籍专用章,婚姻状况一栏应与本人实际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一致,户号一致(不一致的到派出所变更并加盖印章)。
2、身份证: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3、照片:双方二寸半身红底免冠近期合影证件照三张(不得使用婚纱照、艺术照)。根据太原市卫健委的要求,还需携带1寸单人照片用以婚检表格。
4、现役军人按有关规定须持:军人证件、身份证、由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1、婚姻登记员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2、婚姻登记员询问双方是否自愿,是否了解对方的身体、家庭情况。
3、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予以登记,并向双方颁发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的,向当事人说明情况,不予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非双方自愿结婚。
2、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
3、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