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先给大家解释一下什么叫做通奸罪,放在现在的词就叫“出轨”。由于古代的时候,如果男女两方不成婚的话是不会在一起的,所以古代的“出轨”都是婚内“出轨”,所以性质也相对于现在的婚前出轨更为的恶劣一点。
纵观整个中国古代,除了唐朝对于如此罪责惩罚较轻之外,其他朝代大多都是接近于死刑。但每个朝代的处罚方式都不一样,在不同的地方也有着当地的惩罚规矩,笔者简单的列举几种。
在《尚书》中有记载: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
看这句话的表面意思就是如果两个男女在一起厮混,那么就处以“宫刑”。
“宫刑”我们很多人都知道,司马迁因为为李陵说话,而被处以宫刑,宫刑就是割掉男人的性器官,让他变成太监,不可谓不残忍。
而民间犯通奸罪的男人,并非由宫中的专业师傅行刑,而是有当地的司法执行,所以经历过这个刑罚之后的人活下来的没几个。
那么犯了通奸罪的女人呢,则更是可怜了,刑罚会直接采用物理方法将女子的子宫打脱落或者将胯部骨头打碎,让其失去其相应的能力。
这样的刑罚听起来简单,但真正施刑的过程极度残忍,真正能够在施刑之后活下来的人也非常少。
纵观整个历史,北魏时期针对通奸罪的处罚最为严格。
根据史料记载,若有男女犯了通奸罪,不管什么原因都会处以死刑。此罪在秦汉时期也一直会被处以死刑,撞到奸夫淫妇者可以直接将其杀之,不用承担任何罪责,各个地方亦可以制定惩罚奸夫淫妇的规矩。
通奸罪的刑罚直到唐朝才有所缓和,由于唐朝政权受到了胡人的影响,所以对于伦理这块看的也就清淡一点。不过受到中原文化的影响,当时的统治者也是抵制通奸罪的。
根据史料记载,唐朝通奸男女在被发现之后要被关押一年半,若是有配偶的话则是关押两年,相对于其他朝代这样的一个惩罚是较轻的。宋朝也是受到了这方面的影响,对于通奸罪这块处罚的不是很严格,将具体的刑罚落实到了账杖刑上面,也就是打屁股。
等到元朝的时候,对这一罪责处罚的则相对严重一点。
根据史料记载,当年元朝允许“妻妾继承制”,这毕竟也是游牧民族的一个传统。但是元朝统治者对于通奸罪者管得非常的严格,倘若男主发现妻子出轨,丈夫即可以当场斩杀这对男女。
倘若当时其丈夫当时没有将两人杀死的话,后来官府也会出面将二人杀死。因此也有网友觉得元朝是一个最为矛盾的国家,虽然说他们有一个中原人无法接受的伦理制度,但是说他们对于出轨这块管得却非常严格。
到了明清时期,一般情况下通奸不是杀头之罪。
明朝的时候,出轨者需要按律领上80大板,不过这80大板可不是闹着玩儿的。明朝时期的80大板,一个成年男子都未必能够扛得住,很多女子挨过之后就死掉了,所以虽然没有直接杀头,不过及惩罚手段也算是相对残忍。
在清朝的时候,除了皮肉之苦之外,还加上了精神上的惩罚。
若是在清朝时期被发现出轨,那么女方会被脱掉全身衣服,遭受杖刑。如此的一个做法首先可以增加皮肉之苦,其次也可以让当事者颜面尽失。
如果在当时没有被打死的话,后续出于各种羞愧之情也会自我了结。纵观清朝时期,接受此刑法后活下来的女子不多。
不过各朝各代除了这些国家规定的刑罚之外,有些地方还是有着自己的处理办法,比如说曾听说的“浸猪笼”以及“烙印刺青”等惩罚方式也都是存在的。当然只是靠这些严格惩罚是没办法彻底消除出轨通奸行为的,更多的是靠舆论和道德的约束。
到了现代,通奸已经不算是一种罪了,出轨或者说通奸的人,最多也只会受到一些道德上的谴责,所以出轨的人越来越多,“想要生活过得去,头上就得带点绿”,不得不说,这就是一种讽刺,这些刑罚,对于现代,还是有一些借鉴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