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一网通办”
来啦~
你的疑问我来答
就让小编带你一起了解下
系统问题:
Q1应当如何登录?
第一次登录需要通过个人用户名“注册”注册用户名,之后再登录可通过“您好,请登录”进行登录。
Q2法人股东该如何通过企业开办专区进行登记申请?
法人股东暂时无法登陆企业开办专区,需使用自然人账户登陆后申请后在股东信息中填写法人股东信息。
Q3点击“开办企业一网通”点不进去?
点不进去可能是由于浏览器拦截了该网页,可选择更换浏览器或取消拦截即可。
Q4重置密码问题:忘记登录密码怎么办?
若登录时忘记了密码,则需通过“忘记密码”进行重置,此时需要填写注册账号时绑定的手机号,若忘记了绑定的手机号或之前绑定的手机号不再使用,则需用身份证号码进行登录,再点击“忘记密码”进 入下一步流程,还可使用手机动态码进行登录。
Q5如何修改用户信息、如何绑定CA、个人用户如何做高级认证?
请拨打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91-62623959。
Q6登录进去后,账号已被其他人实名认证怎么办?
可直接注销,中心注册。如果还是不能解决问题,则需要退出去,用身份证号码和刷脸进行登录。备注:扫二维码时确保手机里面的账户和网站登录账户为同一人身份信息。
Q7登录密码错误怎么办
可以通过忘记密码获取新密码,或注册手机动态码登录。
Q8点击立即登录或申请过程中系统错误没反应怎么办?
请检查您的浏览器,建议使用IE9以上版本浏览器(推荐)、360浏览器(使用极速模式)、谷歌浏览器、及其他市面上常用浏览器。
业务问题:
1Q: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后如何提交外商投资企业信息报告?
A:登陆“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首页“我要办”,选择“法人办事”,按主题分类选择“设立变更”,输入“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关键词检索,选择“在线办理”后,访问第三方网站,以法人用户登录(若无法人用户,点击“立即注册”),通过福建红盾网网上工商应用平台(http://61.154.11.191/netwzdj/home),进入本企业界面“外商投资企业信息报告”模块,提交外商投资企业信息报告。
2Q:冠不同行政区划的名称注册资本有无要求?
A: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应符合所冠行政区划规定的条件,冠市名的企业注册资本至少100万元,冠省名企业的注册资本至少1000万元,申请无行政区划的企业注册资本至少5000万元。
3Q:设立在经开区的企业名称预核时管辖登记机关应如何选择?
A:经开区企业设立时名称应提交到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Q:未成年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
A:《公司法》对未成年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没有作出限制性规定,未成年人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其股东权利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5Q:设立时经营范围应如何规范填写?
A:可使用微信小程序“知融经营范围小助手”查询,也可登陆网址:jyfwyun.com,经营范围规范性信息条目辅助查询系统中选择“福建省”后自主查询。
6Q:企业设立时注册资本是否需实缴到位?
A:除法律法规有规定的特定行业企业外,股东只需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认缴时间内出资即可。
7Q:公司住所在很偏僻的地方没有黏贴二维码,住所应如何填写?
A:可先至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由派出所先生成电子二维码后根据电子二维码的表述规范填写。
8Q:股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是否能担任公司股东?
A:可以,无限制。
9Q:股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是否能担任公司董、监、高?
A:不可以!根据《福建省贯彻“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实施意见》(闽委文明联〔2014〕8号)的相关规定。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平台中对失信被执行人为市场主体的予以公示,同时对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0Q:相关自然人实名认证在哪里做?
A: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APP:“登记注册身份验证”。通过APP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限、本人持有的实名认证手机号码以及本人面部图像等信息,由系统对相关信息进行判定,通过判定后,完成本次身份注册验证操作。通过注册验证后,请在APP的“账号管理”界面对“是否办理企业登记注册”选项置为“是”、并设定“有效期”。
11Q:营业执照办好后公章要到哪里刻制?
A:办理营业执照后可免费领取铜制公章一枚。
12Q:设立有限公司只任命执行董事可以吗?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需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13Q:法定代表人是什么概念?只当法定代表人不担任其他职务可以吗?
A: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和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务的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14Q:分公司经营范围主营项目是否要与总公司一致?
A:根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2015)》第十二条规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其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所隶属企业的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分公司经营范围不超出隶属企业的经营范围即可,不强求主营业务一致。
15Q:村、居委会能否作为一人公司股东?
A: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属于特别法人,因此,村、居委会作为法人可以凭有关部门颁发的法人资格证书作为一人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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