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提到那位写《醉翁亭记》的欧阳修,我们脑子里可能会浮现一个乐享山水、逍遥洒脱的文人形象。但很多朋友不知道的是,欧阳修极喜欢写艳词。用现代话讲,就是那种以“不正当男女关系”为主题的词。
如果我们有机会给欧阳修颁奖,一定得给他颁一个“艳词创作小能手”奖。宋朝有书商出版一部艳词大全《琴趣外编》,其中归入欧阳修名下的艳词就有几百首,以至于后来只能再给欧阳修出一部单行本,名为《醉翁琴趣外编》。
翻开《醉翁琴趣外编》,大半作品还算艳而不俗。例如这首《凤栖梧》:“独倚危楼声细细,望极离愁,黯黯生天际。草色烟光残照里,无言会得凭栏意。”寓情于景,很委婉地表达了对情人的思念。
但也有一些比较露骨的词,例如这首《系裙腰》:“玉人共处双鸳枕,和娇困,睡朦胧。起来意懒含羞态,汗香融。系裙腰,映酥胸。”究竟写了什么场景,不言自明。
欧阳修是被宋朝“儒学正统”认可的宗师级人物,这位大宗师竟然“堕落”到写艳词,实在让后辈儒生难以接受。所以从南宋开始就有传言,说《醉翁琴趣外编》是敌对势力栽赃陷害的伪作。但传言毕竟是传言,后世终究无据可考,况且那些艳词若非欧阳修创作,还有几人具备这份手艺和才情呢?
欧阳修曾经填过这样一首词:“江南柳,叶小未成荫,人为丝轻哪忍折,莺嫌枝嫩不胜吟,留待到春深……”词中“叶小未成荫”,据说指的是他外甥女。因为这首词,欧阳修在年近四旬的时候遭到政敌弹劾,说他违背伦常,跟外甥女不干不净。欧阳修一面承认他是这首词的作者,一面又反复申辩自己未曾做过此等违背纲常之事。
事实上,政敌弹劾欧阳修时拿出的“证据”绝不仅仅是一首艳词,还有他外甥女的供词。外甥女从七岁就寄养在欧阳修家,被欧阳修当亲生女儿来养。但这位外甥女出嫁以后与家奴私通,被开封府关押,为了得到轻判,她在政敌诱供之下“检举”欧阳修两大罪状:一是贪财,将她继承的遗产据为己有;二是好色,曾经对她图谋不轨。欧阳修向皇帝逐条辩解,试图驳倒外甥女的供述,皇帝虽然半信半疑,却也将其贬官下放到滁州,于是才有那篇流传千古的《醉翁亭记》。
欧阳修一生当中至少陷进两宗“伦理文字狱”,对他仕途影响极大。除了外甥女事件,还有一次是被政敌状告“爬灰”,说他跟儿媳关系暧昧。欧阳修仍然浑身是嘴也说不清,只得再次向皇帝诉说冤屈:“大抵小人欲中伤人者,必以暧昧之事,贵于难明,易为诬污。”
小人想搬倒君子,往往捏造暧昧之事,因为这种事既难以查明,又难以自辩,还特别容易被人相信。欧阳修说得没错,政治斗争中最无耻也最有效的杀手锏,就是从伦理道德上泼脏水。你想搞臭一个人,不用证明他耍流氓,只要说他耍流氓就行了。
欧阳修到底有没有对儿媳和外甥女图谋不轨呢?鉴于史料里有口供而无实证,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我们不该采信。但不幸的是,人言可畏,清白难寻,从宋朝到今天,世人都在嘲笑欧阳修。
他们将无凭无据的绯闻无数次地翻出来炒作,并乐此不疲。随便上网搜搜,“欧阳修乱伦丑闻”、“欧阳修桃色事件”、“欧阳修与儿媳有染”……类似这种标题的文章,在可预见的将来大概还会继续传播下去。
更加不幸的是,连欧阳修本人都没能免俗——对于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伦理丑闻,欧阳修也完全不去确认丑闻是否属实,直接大加批判。比如宋仁宗在位时,欧阳修弹劾一个同僚,通篇都是“有文无行”、“不齿当时”、“丑秽不可当”这样的话,却不曾拿出一个字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