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人站在法庭门口,有年迈的父母在抽噎,有年轻的妻子在发愁,有幼小的孩子在懵懂观看,还有被告人的七大姑八大姨在七嘴八舌.......
这样的场景在法院并不少见,每一次见到这样的场景都让人很压抑。
我常常会想,或许那个犯罪的人不在乎进监狱,不在乎自己的性命,但是人生而有心,他是否会偶尔问问自己的良心,自己走入监狱或者丧失性命以后,年迈的父母、年轻的妻子、幼小的孩子要怎么办?
看着那些抽噎不断的年迈父母,再想想法庭被告人席上那一张无知无畏的脸,他们在那一刻是后悔多一点还是心疼多一点?那一刻他们是否也想过那些受害人也一样是血肉之躯,一样会有父母妻儿为受害人的遭遇心痛?
“
“我认罪,请审判长看在我年迈的父母、年幼的孩子的份上,对我从轻处罚,让我早日回归社会。”
”
大多被告人的最后陈述都是这句,可为什么没有在犯罪的时候想到自己的父母亲人,“犯罪是把多刃剑,既给社会和他人造成了深重的灾难,也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了无尽的痛楚。”
人生而自由平等,这是一种自然属性,但是人终究是社会人,社会不是鲁滨逊的小岛,也不是桃花源,一个人可以在自己的空间范围内放飞自我,但是不可以超越道德与法律;一个人可以向社会、向亲人索取,但是也必须有所付出。
在家里,作为子女,得孝顺父母,为父母养老,因为他养你小;作为父母,得养育子女,因为你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作为丈夫或者妻子,得互相扶持,因为有着婚姻缔结;在社会上,作为社会人,享受着社会规则带来的安宁的同时也必须遵守社会规则;享受着宪法赋予的权利的同时也必须遵守宪法规定的义务。
没有无责任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责任。一个人的权利,往往是他人的责任;一个人的责任,往往是他人的权利。享受一定的权利,必须得尽到相应的责任;尽到一定的责任,才能享有相应的权利。
责任是一种客观需要,也是一种主观追求,是自律,也是他律。所有追求文明和进步的人,都应该基于自己的良心自觉履行责任,为家庭、社会、国家做出自己的奉献。
无论理或不理,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都在那里,不履行道德责任,会受道德的谴责和良心的拷问;违反法律规定,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