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 通讯员 黄春燕
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严峻形势下,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积极落实国家对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要求,更好的保障患者的健康,目前将医院的防控措施告知如下:
01门诊就诊
1、进入医院请佩戴口罩,门诊患者就诊请至西湖大道入口(南门),离开门诊请至建国南路出口(东门),其他出入口目前暂时关闭。
2、进入门诊请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并出示您的“健康码”或“刷市民卡显示健康码”或“填写门诊患者流行病学史自查表”。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到发热预检台登记排查后,有专人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3、为了避免就诊患者聚集,医院皮肤科所有号源以及其余科室所有专家号源目前采取全预约模式,请有需求的患者提前预约,并根据预约时间来院有序就诊。
4、门诊自助服务区自助机间隔开放,排队间隔1米,专人指导,安全挂号收费。
5、门诊就诊挂号收费均增加“健康码”支付结算功能。患者凭健康码就能完成挂号、就诊、结算。
6、皮肤科普通门诊设置“报到机”,先报到后就诊,改善门诊就诊秩序,缓解人流密集。
7、就诊环境及特定人员密集区域定时定点清洁,让您安心、放心。
8、所有门诊手术、无痛胃肠镜、无痛人流、拔牙等有创诊疗操作均需提供1周内新冠肺炎病毒血清抗体、核酸阴性检测报告。
02住院患者与家属注意事项
1、住院患者需持有“健康码”绿码,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抗体检测等相关检测,诊治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在入院前完成肺CT检查,凭抗体阴性报告和盖有“核酸已采”专用章的住院证办理住院手续。
2、咨询或了解病情可电话联系病区医务人员,特殊情况我们也会主动与家属联系,请您务必留下2个畅通的联系电话。病区严格实行24小时入口管理,谢绝探视。进入院区请务必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相关防护措施。
3、患者住院期间不得离开病房。病情需要陪护的只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陪护证到护士站领取,并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和有效防护。
03陪护人员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来院陪伴患者:体温≥37.5℃;两周内有病例报告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或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有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头痛、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
2、请戴好一次性口罩,未佩戴口罩者将被谢绝进入医院区域。口罩必须遮住口鼻,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挡、包裹,没有纸巾时注意用手肘部遮挡,不随地吐痰,使用过的口罩请扔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桶内。
3、陪护人员陪护期间,请注意手卫生,可使用流动水洗手或免洗手消毒液进行手消毒。
4、所有陪护人员需配合医院进行体温筛查和流行病学史自查。责任护士每日为陪护人员监测体温一次,耳温≥ 37.3℃不得陪护,耳温≥37.5℃去发热门诊就诊。
5、病室间不窜门,不近距离扎堆聊天,原则上不能外出。
6、陪护人员陪护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胸闷、呼吸困难等感染可疑症状应立即通知医护人员。
7、病室勤开窗、通风,不共用毛巾、餐具。
8、由护士长、主管医师或责任护士根据患者情况签发陪护证,仅限1名陪护。
04其他
1、请前来检测核酸的患者务必保持口腔清洁,为避免食物残渣对分泌物采集的影响,请尽量空腹进行检测,可以自备一瓶洁净的水,漱口并洁净口腔。
2、请前来检测患者务必做好个人健康防护,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手卫生,避免人员聚集。尽量选择楼梯步行,若乘坐轿厢电梯要避免同梯人过多。
3、待检期间自觉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检测结果可自行在自助打印机打印。
4、检测费用均由个人承担,医院按相关医保项目标准收费。
5、新冠病毒相关检查检验以市三医院报告为主,如近期(7天内)有省内同级医院相同的检查检验项目可在市三医院予以结果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