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挑战赛#
很简单的道理。西门庆已经死了,而高俅、高衙内,他们还活着。
高衙内是高俅的干儿子。在做干儿子之前,他们本来是堂兄弟的关系。“本是叔伯弟兄,却与他做干儿子。因此,高太尉爱惜他”,纵容他当街调戏妇女、甚至帮助他迫害手下有用之才,以达到他的肮脏目的。
高衙内看中了林娘子,而林娘子不肯屈从。于是这些没有廉耻的家伙自说自话地认定:只要害死了林冲,就能得到林娘子。这才有了陷害林冲、送交开封府、千里刺配这些事情。
在路上被解差百般虐待、滚汤烫脚这些事,都是为了削弱林冲的战斗力——林冲的武力值,除了柴进庄上的洪教头,大概谁也不敢小瞧。如果让他在正常状态之下,两个解差可没把握能杀死他。
武松也曾遭受过官场黑暗。他拿着哥哥被害的证据却报官,但县官受了西门庆的贿赂,不肯立案,他才被迫私刑报复。可是等杀了西门庆之后,西门庆的家属显然没那么能干、没那么“快意恩仇”,把这桩杀人案完全交给县官来判决,不再有人追着非杀武松不可。
这里还有个很有意思的细节。西门庆向县官行贿,“使心腹人来县里许官吏银两”,是“许”,不是“送”,这说明什么?
如果县官不替西门庆办事,那么“许”下的银两是不一定会送过来的。就像《红楼梦》里马道婆魔魇凤姐宝玉,赵姨娘答应以“几两梯己,还有些衣服簪子”以报。实际操作起来,她明明拿得出“白花花一堆银子”,却不再提衣裳首饰,而是派“心腹的婆子”出去找人代写了欠契。为什么不直接拿出衣裳簪子、一次性付清?因为赵姨娘也担心马道婆的施法是否灵验,要留个后手:如果害不死,剩下的银子就不一定给了。
西门庆是“放刁把滥”的人,比深宅大院里的赵姨娘更有经验。他没有一次性地把贿赂奉上,而是“许”下,以此来胁迫县官替自己办事。可是接下来他被武松打死,前时“许”下的贿赂自然也就没有下文了。
县官和西门庆是互相利用的关系。相反的,他对武松倒有几分欣赏,武松也替他出过力。贪图贿赂的时候不替武松做主,现在行贿的人没有了,贿赂当然也没有了,他为什么还要向着西门庆?于是从轻判决,连杀两人的武松才落了个“刺配二千里外”,而没有被判死刑。
其他的,东平府尹也好,“武松管下的士兵”也好,两个解差也好,没有受到西门庆的贿赂的引诱,就可以出于本心来对待武松,可以念着武松“是个好汉”而善待于他。
于是,这一路行来,武松就可以拿出自己“包裹内有的是金银”,来买酒买肉,“和他两个公人”一起吃——是武松自费“好酒好肉”。
武松还有一次发配,是被张都监陷害之后。这次两个解差也受命要取他性命。不过只走了一天,不到天黑就“大闹飞云浦”、结束了这次短暂的发配之行。所以我们就不讨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