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4月18日上午,惠城区召开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工作推进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位于惠城区三栋镇的食品小作坊加工中心已基本完成建设,目前已有三家小作坊进驻,这也是惠州市首个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该加工区通过“集中加工、统一监管、质量检验、市场准入”的闭环式集约化管理,使食品加工从原料到成品各个环节都得到有效监控,将从根本上解决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散、乱、差”问题,提高全区食品质量安全的整体水平,助力惠州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惠州市首个食品小作坊加工区位于惠城区三栋镇,目前基本完成建设,有三家小作坊入驻。记者香金群摄
现场
已有3家小作坊入驻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
4月18日,记者来到位于惠城区三栋镇新兴南路128号的食品小作坊加工中心看到,该加工中心厂房共有三层,一层和二层为豆制品生产区域,三层为烧腊制品生产区域。目前已有进驻的小作坊正在进行装修。
惠城区市场监管局局长朱斯文介绍,三栋镇的食品小作坊加工中心是惠州市首个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总建筑面积为5418平方米,目前该加工中心建设已基本完成,环保设施、检验室和视频监控系统已到位,规划入驻豆制品和烧腊制品等类型食品小作坊40余家,现有3家小作坊入驻。
据了解,食品小作坊目前仍是食品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些小作坊普遍存在生产设备简陋、生产环境卫生条件差、食品质量安全知识缺乏、质量卫生控制能力薄弱等问题。
“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则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朱斯文说,通过“集中加工、统一监管、质量检验、市场准入”的闭环式集约化管理,使食品加工从原料到成品各个环节都得到有效监控。
朱斯文介绍,该加工区将对入场的小作坊的统一监管,包括统一原材料配送、统一添加剂管理使用、统一处理生产废弃物、统一工艺流程、统一人员培训、统一取得健康证、统一办理小作坊登记证7个方面。
“加工区的监控系统可以24小时全程监控生产过程,每一批次的产品都要经过检测才出厂。”朱斯文说,同时,该加工区还将建立溯源系统,市民可以通过二维码进行溯源,监管部门也可以据此对产品的生产、批发和零售过程进行监管,确保有效控制每批产品质量。
小作坊主:
节省投入,不用操心消防环保问题
惠州市品多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是进驻该加工中心的三家小作坊之一。该公司负责人文建灵介绍,该公司主要制作烧腊、卤制品和腌制品等,以自产自销为主。
“说实话,我们生产这些食品尤其是烧腊油烟较大,不时会接到附近居民的投诉,我们也深感不安。”文建灵说,可是一套环保设施往往需要投入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不是一般小作坊承受得起的。
得知惠城区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后,文建灵便非常关注,并成为首批入驻该加工区的小作坊之一。
文建灵在该中心三楼租了300多平方米的生产区域,他计划投入30万元购买设备。目前正在装修之中,预计5月中旬完工。
“进驻惠城区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后,我就不用操心消防、环保、登记办证等问题了,只管专心搞好生产就行了。”文建灵说,“这对我们小作坊来说既节省了投入又省了很多事。”
记者了解到,加工区的运营方投入近两百万元,安装了两套环保设施,分别用于处理烧腊油烟和豆制品废弃无处理,确保排放的废弃物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有效减少环境污染。
文建灵选择进驻惠城区食品小作坊加工区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他期盼通过借助加工区的平台,在规范食品生产管理的同时,不断扩大企业规模。“我现在的产品主要是自产自销,我一直想开拓批发业务,但因为现在租用的小作坊比较简陋,合作方来看了都不太信任我们。”文建灵说,如今进驻了加工区,硬件软件各方面都完善了,相信生意也会越来越好。
计划
惠城将再建两个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
朱斯文介绍,惠城区自2017年开始探索食品小作坊集中管理的模式,并于2018年4月印发了《惠城区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工作方案》,正式启动惠城区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
加工区建设工作以“政府扶持、部门指导、企业经营、市场运作”为总体思路进行推进,并将通过财政扶持及政策引导,不断提高小作坊集中管理建设水平。
朱斯文介绍,惠城区政府高度重视加工区建设,对加工区的视频监控系统、产品溯源系统、检验室建设、环保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奖励性补助,完善加工区基础建设。同时为了调动小作坊主的积极性,对进驻加工区的小作坊给予租金补贴,2019年至2021年三年分别按每个月每平方米10元、8元、6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除了财政扶持,还有政策引导。惠城区将建立食品小作坊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对非加工区生产的食品逐步采取限制入市销售和限制供应学校、食堂、工厂食堂、酒店等措施,逐步淘汰“散、乱、小、差”的食品小作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严厉打击小作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药品等违法行为,对无证生产加工的黑作坊、黑窝点坚决予以取缔。
据悉,继三栋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之后,惠城区目前还计划再在江北小金口片区、马安水口片区再建两个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
背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统一规划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
惠城区食安办专职副主任林海立介绍,食品安全监管点多、线长、面广、业态复杂,其中的一种业态——食品小作坊,目前仍是食品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这些小作坊普遍存在生产设备简陋、生产环境卫生条件差、食品质量安全知识缺乏、质量卫生控制能力薄弱等问题。与此同时,食品小作坊的生产加工长期游离于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之外。直至201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这种局面才迎来转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同步颁布实施的《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通过奖励、资金资助、场地租金优惠等措施,鼓励和支持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统一规划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实行集中管理。
至此,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督管理才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
来源:惠报全媒体
记者:香金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