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
十堰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加强全市教育系统
暑期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紧急通知
近期,全国范围内发生多起由境外输入性感染新冠肺炎本土病例,并在多省市出现了点状散发性病例,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依然是目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随着南京市禄口机场新冠疫情的持续发酵,目前已蔓延至四川、云南、安徽、辽宁、湖南等省份。特别是暑假期间,学生及家长、教师外出旅行,省外人员返堰等情况,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为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一步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师生假期疫情防控工作,强化教师、学生及家长的行踪监控,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扎实、认真地做好师生及家庭成员的行踪监控和健康状况监测
1.加强人员行踪监管。
各单位要准确掌握假期教师、学生外出的去向、出发时间、返回时间、外出行程等信息并建立师生外出台账。同时,高度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变化情况,及时更新中高风险地区提示,第一时间将中高风险地区信息通过各种形式,向教师、家长进行宣传。对于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堰的教师、学生及共同居住人员,必须督促其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报备,并积极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教职工(含涉校工作人员,下同)、学生及家长非必要不离堰,禁止前往中高风险区和重点地区;必须离堰的,需向单位领导报备,返堰后服从社区管控,确认安全后(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返岗。加强行踪排查力度,发现有中高风险区或重点地区来堰返堰人员立即向所属社区报告,同时报告属地教育局。
2.加强人员健康状况监测。
各单位要做好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健康状况监测,从即日起继续加强“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如遇异常状况依规处置。
二、全力、有序地组织好师生疫苗接种工作
1.加强对疫苗接种工作的宣传及组织推进。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疫情病毒最有效、最经济、最方便的措施之一,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使人体产生新冠病毒抗体,增强免疫力,防止感染新冠病毒,有效阻断疫情传播。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疫苗接种的科学性、安全性、有效性、可靠性进行宣传,教育引导教师(含退休教师)、学生及家长积极主动地接种疫苗,建立教职工、学生疫苗接种工作台账,加强疫苗接种组织领导,制定详细的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关键环节责任到人,加快接种速度,确保应接尽接、一个不漏,按时完成任务。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辐射学生家长主动到社区接种点进行疫苗接种,筑牢全民免疫屏障。
2.全面建立学生接种信息台账。
各单位要提前对符合接种条件的教师、学生信息进行筛查,建立疫苗接种信息台账。对教师、学生两针接种时间、接种地点等情况要及时登记,并实时更新、提醒接种。对于存在接种禁忌症的,要查看医院开具的凭证,登记清楚不能接种的原因及时限,待适宜接种时要提醒及时接种。
3. 分阶段做好学生群体的疫苗接种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疫苗接种工作提示》要求,分阶段有序做好学生群体的疫苗接种工作。所有年满18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7月25日前完成第一剂次接种,确保在开学前完成两剂次接种;年满15-17周岁学生在七月底完成第一剂次接种;12-14周岁学生八月份开始接种。各单位在集中接种前两天与指定疫苗接种单位进行对接,对接种场地、接种安排、接种现场消毒等情况进行协调,做好接种组织实施工作,保证接种工作有序安全。
4.切实有效保证家长学生知情同意权。
各单位要提前将《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2021年7月版)》通过多种形式下发至每一位适龄学生家长手中。要求家长认真阅读并签定知情同意书,学生持知情同意书接种疫苗。如果学生家长不方便打印的,可由学校代为打印,在接种当天,由家长带领学生到接种点接种。同时,为保证每一位家长认真全面地阅读《知情同意书》,各学校以班级为单位,采取接龙、在线编辑等形式,由家长确认已阅读知情同意书。
三、精准、高效地做好中高风险人员排查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对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对中高风险地区排查工作的认识,全面把握排查的必要性、重要性,坚决克服惰性思维、放松心态、麻痹认识,对于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排查工作通知,要第一时间安排部署,认真细致开展排查,准确详细地报告排查结果,引导排查出的人员服从社区疫情防控管理,落实防控措施。各单位要明确安排专人从事疫情防控工作宣传和中高风险地区跟踪宣告工作,第一时间示警,防患于未然。
四、做好开学返校准备工作
精准谋划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安排,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合理安排学生分批次错时错峰有序返校。入校时,要关口前移,严防输入,坚持核验身份、测量体温、检验健康码、行程卡等进校要求。要全面排查返校前28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师生,严格落实重点人员分批返校和返校后分类健康管理要求。
五、做实、做细各项防控措施
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强化自身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一米距、常通风、测体温等习惯。各单位非必要不召开密闭环境会议,严格控制大型聚集性活动,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不外出、不聚集、不传谣;加强暑假期间值班值守,继续执行校园封闭管理,坚持核验身份、测量体温、检验健康码、行程卡等进校要求,坚决履行常态化疫情防控职责,做到严防死守,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来源 | 市教育局
来源: 十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