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精神障碍的无名女
因一起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后
命运发生了逆转
走失25年,多方联动助团圆
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的无名女,没想到,会有一天能想起自己的名字;更没想到,流浪25年已被注销户口的她,会有一天回到亲人的怀抱。因为她的遭遇,职能部门联手出台一项机制,专门保障流浪者权益。让流浪的人不论身处何方,都有人问、有人管的背后,有福建省漳平市检察院的一分助力。3月,恰逢春暖花开,办案检察官向记者讲述了这起无名女案件背后的故事。
哑巴报警
牵出一个不寻常的连环案
2018年9月某晚,家住福建省漳平市某山村的陈某(哑巴,听力残疾二级,能听懂别人说话)拨通了当地派出所的电话,并请邻居阿芬帮忙对民警说,他的老婆(无名女)被村民阿才打了,地点就在家里。接警后,民警很快赶到了现场。
陈某的老婆,是他一年前从公路边捡回来的。2017年8月,在乡村的路上,一名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妇女,呆呆地来回走走停停。未婚的陈某看到她神情呆滞的样子,就把她带到家中吃住。据陈某描述,无名女不会做家务、不会说话,精神不正常,生活也不能自理,还跑出去捡垃圾吃。
某晚,村民阿才酒后来到陈某家里,看到陈某在院子里干活,就到房间里想与无名女发生性关系。阿才交代,此前曾骚扰过无名女,并未遭到反抗。
陈某发现后很是生气,拉扯中,阿才推倒了围墙边的一根柱子,致无名女的脚被压伤,陈某遂报警。不久,阿才投案自首。
精准办案
报案人也成了被告人
无名女是谁?陈某比划说老婆没名字,邻居们也不知道无名女叫啥。面对警方询问,无名女点完头又马上揺头,谁也听不懂她说了什么。
由于无法沟通交流,司法鉴定机构难以对她的精神状况和性防卫能力作出判定。无名女的个人身份信息,直到案件侦查终结时仍未查清。
2018年11月,阿才涉嫌强奸罪一案移送漳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介绍,该案曾退回补充侦查,警方重新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对无名女作出了精神障碍和无性防卫能力的评定。根据这一鉴定意见,结合其他关联证据,该院发出了《补充侦查决定书》《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警方将阿芬和陈某以涉嫌强奸罪先后追诉到案。
经查,陈某担心自己生的孩子也是哑巴,便以帮忙传宗接代为由,先后两次请求阿芬与无名女发生性关系,希望借精生子。阿芬觉得此事无人知晓,一口答应。陈某明知无名女智力障碍、精神不正常,仍长期与无名女发生性关系,并两次教唆、帮助阿芬与无名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涉嫌强奸罪。
2019年2月至11月间,漳平市检察院先后对三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对他们有法定减轻或从轻处罚的情节给予了确认。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阿才、阿芬、陈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
妇女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全面维护。办案过程中,漳平市检察院始终关注无名女的就医救治和保障问题。陈某到案后,该院主动协调相关事宜,职能部门全力支持:当地村委会、市民政局担任无名女的监护人,并由民政局先行垫付治疗费用,当地派出所、镇政府、救助管理站将无名女送往专门医院治疗,检察官定期到医院了解医治情况,并为无名女申请到了6.9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联手寻亲
唤醒记忆助无名女返家
无名女的家在哪?无名女所讲的语言无法识别,公安机关曾通过采集她的血样进行登记比对,也没有结果。但漳平市检察院、有关执法办案机关和社会救助部门始终没有放弃。
2020年5月,经过近一年的精神心理康复治疗后,无名女恢复了些许记忆。某天,她对去看望她的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说自己名叫“某花”(音),但她写不出来。不全的信息,尽管是只言片语,但为找回她的身份提供了关键线索。
为帮无名女尽快找到家人,检察官和救助管理站人员根据她说话所带的闽南口音,联系公安机关协助查询“某花”的身份信息。然而,登记在册的户籍人口中却查无此人,寻人之路似乎又走进了死胡同。
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转变思路,凭多年来核实流浪人员身份信息的经验,建议从失踪人口名单中进行查询、比对。终于,信息系统显示:“某花”与厦门某区一个已经注销户籍的同名女子的身份相似。得知这一消息后,工作人员立即与厦门市救助管理站取得联系,商请他们对“某花”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并帮忙联系家人。最终确认了无名女的身份。
2020年6月底,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将“某花”护送到厦门。看到失散25年的女儿出现在自己面前,她的母亲喜极而泣。原来,无名女20多岁的时候,在老家街上走失,因她有智力障碍,家人怀疑是被人拐走了。当时,全家人在周边寻找,也报了警,但一直毫无音讯。
故事之外的故事
以检察之治推动社会之治
案件办结了,犯罪嫌疑人被判刑,无名女有了身份和温暖的家。但让流浪者不再流浪,以检察之治推动社会之治的故事还在延续着。
“要以个案办理推动社会治理,助力城乡文明建设!”该院检察长陈炜榕听取案件汇报后,要求结合本案以及一些地方对“流浪妇女、流浪儿童和流浪精神障碍患者”(下称“三类人”)相关救助问题进行调研。
漳平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黄晓菁告诉记者,由她撰写的《关于建议加强“三类人”查收救管工作的报告》,提出了三方面建议:健全工作机制,将“三类人”查、收、救、管工作纳入平安单位考评;明确强制报告义务,以考评和法律责任倒逼夯实查、收、救、管全链条责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凝聚救助合力,提升救助时效和质效。
这份践行法治思想,彰显检察担当的报告,得到了漳平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要求该市平安办牵头,检察、民政、公安等单位研究细化措施,构建全社会保护“三类人”的大格局。
今年3月9日,漳平市检察院起草的《漳平市流浪妇女、流浪儿童和流浪精神障碍患者查收救管工作办法(试行)》,由该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至全市51个部门。《办法》全面吸纳报告所提建议,进一步明确工作对象、责任部门,特别强调发挥网格员作用,强化报告义务,确保“三类人”第一时间进入查收救管视野,从源头上防止“三类人”被侵害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办法》还指出,检察机关发现履职不到位的,应向责任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对怠于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以‘我管’促‘都管’,《办法》以法治方式把‘三类人’合法权益保障服务做在平常、抓在经常、真正落在基层,让流浪者在闹市有人问,‘落’在他乡有远亲!”陈炜榕说。(检察日报 张仁平 陈艺华 黄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