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内疫情走向有序控制
新增0这个令人感动的数字
也在不断出现
这段时间,大多企业也开始陆续复工
但部分朋友复工可谓困难重重
甚至面临着裁员和失业的困境
别担心!看这里!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
失业保险金在家即可网上申领!
跟随小编一起了解详情
失业人员
我失业期间要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呢?
解读
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到现场或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经办机构应当受理,并根据失业人员累计参保缴费时间核定其领金期限,按照申请之日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
温馨提示:
经办机构认定失业人员失业状态时,应通过内部经办信息系统比对及信息共享,核实用人单位已停止为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确认。(不得要求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实施时间自2019年12月起)
失业人员的领金期限、就业失业状态、法定退休年龄可通过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身份证信息等内部信息比对确定。
续发失业保险金无需个人提出申请,失业人员按照规定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续发期间发生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情形的,停止续发失业保险金。
与此同时,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失业登记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
未来将加速推进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力争在2020年4月底前,所有地(市)均能实现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争取在6月底前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实现手机申领。
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关于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规定,非法定情形不得停发。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