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
新修订后的《四川省生育登记管理办法》,
将于2019年4月20日正式实施。
明天起,
网上就可自主办理生育服务证了!
办理指南看过来↓↓↓
成都市生育服务证登记指南
登记对象
1、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的;
2、双方都不是本市户籍,但其中一方有本市居住证的;
3、部队驻地在市内的现役军人;
4、涉外婚姻中其中一方为市内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的;
登记情形
1、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2、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本条所称夫妻包括再婚夫妻,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的,不适用于本登记。
登记内容
生育登记内容包括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婚姻信息、居住信息、现子女信息等。
2、按提示内容填写信息。
3、成功后,点击“办件查询”并打印即可。
新修订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
有五点变化要知道
前置条件变化:
新修订的《办法》取消前置条件审核,夫妻(含再婚夫妻)凭身份证件号码和手机号码登记,并提供7X24小时网上自主登记。生育服务登记可以在生育前,也可以在生育后。
登记对象变化:
1、夫妻一方为本省户籍的;
2、双方都不是本省户籍,但其中一方有本省居住证的;
3、部队驻地在省内的现役军人;
4、涉外婚姻中其中一方为省内户籍或持有本省居住证的;
证件办理方式变化:
既可以自主办理,也可以到原来的办证窗口办理。
证件形式变化:
1、A4纸自助办理打印证件;
2、手机客户端自助办理图片证件;
3、各窗口工作人员打印的证件。
系统登记变化:
新办法办理的证件,实行“双推”模式,成都市的城乡一体办证数据自动推送到省平台,省平台办理的证件信息也自动推送到成都市城乡一体中来。
信息来源: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