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成了恶毒女配,即将嫁给女主的白月光。
大婚之日,我俩双双逃婚。
火红的绫罗嫁衣摆在床头,金丝绣线勾勒出牡丹花纹,裙摆逶迤及地似烟霞。听说这是由盛京最好的绣娘耗时百日才绣成的。
明日我将会穿上它嫁给喜欢的郎君,而我的心上人会把我拖向地狱。
不,不止我,还有我背后的整个家族,我苦笑地摇摇头。
1.
我穿书了,在这本集宫斗、权谋于一身的大女主爽文小说中,我是不得好死的恶毒女配,与女主的白月光魏则自幼相识,现在凭借宰相老爹的权势要嫁给他。
这桩婚事是所有不幸的开始,在原书中,魏则在婚礼当天不见人影,陪在女主身边跟她诉衷情,婚礼流程由我一个人走完,此后我便成了盛京的笑柄。
我嫁给魏则后开始作死之路,嫉妒魏则和女主要好,挑拨他们俩的关系,欺负女主这个不受宠的皇女,最后因为老爹跟着太子谋反被满门抄斩,其中也少不了他的推波助澜。
我拿起剪刀把嫁衣一寸寸剪碎,破碎的红布飘飘摇摇地落下,如同枯败的树叶。
现在当务之急就是婚礼,笑柄是绝对不能当的,我当机立断决定逃婚,你逃我逃大家都逃,这样被笑话的也不是我一个。
我从后门翻出来后,回望相府,屋檐下挂的红绸迎风而动,朱红的灯笼散发微光,一派喜气洋洋之相,今日言笑晏晏,他日便是灭门之祸。
在内城客栈留宿,十有八九会被家里捉回去,我只能往城外跑,走了十几里,没力气了才敢停下。
眼前一座破庙,四周是凄凄荒山,青幽的月光照在残破的寺庙上,夜晚的山风一吹,林海传来阵阵涛声,有点瘆人,除了我大概只有鬼会来了,在外面睡恐怕会被狼叼走,咬
咬牙我决定进去。
我刚踏入破庙,眼角瞥见寒光一闪,长剑破空而来,横架在我的脖颈处,剑锋森然,几缕发丝飘然落下。
难不成遇见劫匪了,我脑子嗡的一响,尖叫声卡在喉咙里,「……好汉饶命,饶命,你要多少钱我都给。」
「老子劫色不劫财。」声音粗哑,男女莫辨。
我身子抖如筛糠,想着难道这就要领归西套餐了吗,嘴上却不饶人:「你敢!知道我是谁吗,我爹是当朝丞相,夫君是平定燕北之乱的将军魏则,得罪了我你不得好死!」
一声低笑响起,嗓音有些熟悉,在我愣神时,长剑被拿开。锦衣华服的公子从暗处走出来,粉唇玉面,发冠高束,桃花眼微微上翘,笑得像只狡猾的狐狸。
「姜楠,出息啊,都敢逃婚了。」
「魏则!你个王八蛋!」
魏则生了一堆火,我俩一南一北隔老远坐着,他盯着火堆出神,眉眼被镀上金色的光晕,越发俊秀。他现在不应该在女主身边吗,怎么在这?
我忍不住道:「你怎么在这里?」
他抬眼:「这是什么道理?只许你逃婚,不许我逃?」
剧情又出现偏差了,我眉头一皱,上一次偏差是魏则凯旋,在金銮殿上求娶我。
2.
我来到这个世界时,原主姜楠不过是个十岁的小丫头,我也不知道这是本小说。花了几天时间,才搞清楚自己是姜家女儿,处在高墙青瓦、朱门石狮的人家。
其他消息再难从下人口中探听,每次我想溜出门,总是被当场逮住,无聊到只能在院子里抠墙。
「贤者以其昭昭使人昭昭,今以其昏昏使人……」
我伏在墙脚,少年郎清朗的嗓音从墙那边传过来,恍惚春风拂面。今日是儒家典籍,昨日是列国诗赋,定是个古书里走出的谦谦君子。
这个念头在我见到魏则之后都没有打消,反而越来越深,只怪我们俩都太会装了,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以为他君子如玉,他以为我娴雅端庄。
那日,父母带我去隔壁英国公府赴宴,我第一次见到魏则。
魏夫人将一个白衣玉冠的小公子推到我身前,对他笑道:「这是你姜家妹妹,还不快问好。」
少年面容秀美,一双桃花目清明澄澈,对我轻轻一笑,恍若江南三月,南风吹过,桃花纷然。而后俯身见礼,一派世家公子的温润。
「姜家妹妹好。」
被美色眩晕到的我,感觉头昏耳热,好半晌才回他。
「魏家哥哥好。」
对于这种逢场作戏的宴席,我一向没好感,看见魏则这般守礼,为了不给母亲丢脸,我也只能装模作样。戏太好了,以至回去的路上,连一向严苛的母亲也夸我,总算有名门贵女的样子了。
发觉魏则的真面目是许久之后了,我放走了他心爱的红翎美人,他撕破谦谦君子的假面,气得想要揍我。
日光斜散,树荫筛影,我坐在院子里咬兔子糖人。我吃惊地看着魏则翻过高墙,身手利落,毫不拖泥带水,疾步走到我跟前,将琉璃碗塞到我怀里。
「帮我看一下红翎。」
他说完这句话又翻了回去,从身后只能看见墨发高束,衣袂飞扬。
红翎是谁?
我低头一看,是一只活蹦乱跳的蛐蛐。
听说盛京城中斗蛐蛐成风,纨绔子弟斗鸡走狗斗蛐蛐,皆以促织之戏为乐,更有甚者抱着蛐蛐睡觉,一只蛐蛐也要取个美人的名字,也是好笑。
只是没想到魏则也喜欢,果然人不可貌相,我感慨道,有些人表面温良,背地里却也这么跳脱。
和风吹落枝头翠绿的树叶,秋千架随风轻晃,躺在上面的我上下眼皮打架,不一会儿就没了意识。
半明半昧间,魏则把我推醒了,他黑着脸问我,红翎去哪了。
我心里一阵咯噔,低头看了看怀里的碗,已经空空如也。
正在绞尽脑汁想措辞时,他已经把我提溜地站起来了,双手搭在我的肩上,紧紧绷起的指节似乎在控制力道,没了往日的温和,眉眼桀骜。
「红翎可是我花了几千两银票才买下的!」
在那一瞬间,我怀疑他想揍我,他脸上颜色变化万千,最终在恶狠狠瞪了我一眼后,甩手离去翻过高墙,转眼只留下嚣张肆意的残影。
第二天,我收到魏则送来的一篮子糕点,自以为这是和好的征兆,便放心大胆地吃了,当天就上吐下泻,脸上长满了红疙瘩,吃了药后不再吐了,红疙瘩却没消,医师说这个难消,我便只能长久戴着面纱。
长公主办赏花宴,我和母亲一起赴宴,大人们在席间高谈阔论,把我们这群小孩赶去院子里玩,小女孩们坐在亭子里聊天,时不时传来笑声,我觉得无聊就一个人坐在湖边。
一群华服少年说说笑笑地朝我走来,应当也是跟随父母赴宴的,为首之人不怀好意地瞥了我一眼,果不其然,走近推搡时扯掉了我的面纱。
「呀,原来真的是个丑八怪。」
「瞧瞧她那满脸的红疙瘩,跟鬼一样。」
……
「这么多人欺负一个小姑娘不好吧。」魏则不知道从哪里冲了过来,挡在我身前。
他声音懒懒散散的,轻轻扫过他们,眼底却是深不见底的晦暗。
「还不滚吗,要我动手?」
他生得好看,平常都是广袖白衣,唇齿含笑的模样,此时隽秀的眉眼被凌厉的眼神一压,变得刀锋般锐利。
手指颤动了一下,我从未见过他如此凶神恶煞的模样,上次我弄丢了他的蛐蛐,他不过也是吓唬我。
不知是恐惧魏则凶恶的模样,还是他父族的势力,那群少年四散而去。
他俯身捡起面纱递给我,定定地看着我的脸,神色惶惶道:「我没有在糕点里下毒,我只是放了巴豆,想让你拉肚子。」
那双剔透的眼睛生得极好,澄澈得能映出云影天光,我同样在里面看见了自己,满脸红疮,面容可怖。不欲多看,我匆匆戴上面纱。
我知道他没有下毒,只是想小小的报复我一下,可我脸上的症状确实是因他而起,我吃了他送来的干果糕点后便过敏了,怨恨的对象如此稀薄,除了他我不知该找谁。
我脊背挺得笔直,与他相错而过。
后来,我便经常收到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第一日,是一只草编的蚱蜢,带着青草的清香。第二日,是一枝开的正好的桃花,花瓣上挂着晨间的露珠。第三日,是一根鲜红欲滴的糖葫芦……
最后一次,我收到了一个兔子木雕,看得出来雕的人技艺不精,这只兔子长得丑极了,摸起来还有些扎手,触摸到底座时,指尖有凹凸的触感,我翻过来一看,上面刻了歪歪扭扭的两个字——「姜楠」。
摸了许久兔子木雕,我决定同他和好。
到英国公府后,我才知道他被他爹揍了,打了五十梃杖,现在趴在床上下不来。
见到我时,他挣扎着想要从床上爬起来,却疼得龇牙咧嘴。
我冷哼一声:「活该!」
他眉飞色舞地说:「你收到我的木雕了吗,好看吧,我刻了好久的。」
「难看死了,我一点都不喜欢!」
「你敢不喜欢?信不信我揍你!」
「那你信不信你爹会打断你的腿!」
……
3.
后来我同魏则常在一处厮混。
他喜宴饮之乐,平常最爱和狐朋狗友吃酒玩乐,却也耐得住性子听我弹一下午琴,在南风吹开桃花时,带我去郊外赏花。
泠泠琴音响起,这是我最喜欢江南小调,轻缓低柔。
一曲终了,我抬头看向魏则,他已经躺在秋千架上睡着了,眉心舒缓松开,嘴角挂着淡淡的笑意,大抵是梦中春和景明,一刹江南,我不自觉弯起嘴角。
一岁岁长大,平安喜乐,唯缺烦恼,直到谢婉的出现。
上元将至,魏则趴在墙头说:「过几天跟小爷一起去赏花灯呗。」
我摇摇头:「上回跟你出去,你带我去赌坊,我被母亲罚得好惨。」
魏则气不打一处来,眼神幽幽地看着我:「你还好意思提,上回《女诫》都是我帮你抄完的,真不知道是在罚谁。」
「那这回你也帮我抄吗?抄我就去。」
他咬牙切齿,最终还是开口:「……抄。」
盛京风俗,在上元节这天和心上人一同走过百病桥,对着河灯许愿,并送上亲手制成的香囊,便会长长久久。
我不善女红,却还是请教家中侍女如何做香囊,花了十几天,十个指头都刺了个遍,终于绣好了。抱着那针脚歪歪扭扭、丑陋不堪的香囊,我傻乎乎地笑了。
盛京的上元节一直很热闹,一排排花灯从城东而起绵延至城西,阁楼之上彩带迎风而起,一朵朵烟花点燃深黑色的天幕,当真火树银花不夜天。
花灯十里,人潮拥挤。
魏则拉着我的手在人堆里穿梭,他今天穿了一袭红衣,金丝绣线的暗纹从袖口蜿蜒而上,时而回头对我莞尔一笑,眼里似乎有星光。
那样美好的少年郎,我总是满心欢喜。
我们在灯市买了两盏河灯,当我想拉着魏则过百病桥时,望着桥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他不耐烦道:「咱们在这头放了就行了,就别过桥了吧。」
我不依不饶:「不行!你年年都这么说,我们
以前都没走过,今年一定要走!」
「以前都没走过,为何今年一定要走?」
「今年不一样!」
最后我把他缠烦了,他松口答应和我走。一步步拾阶而上,我小声念叨:
「白绫衫照月光殊,走过桥来白病无。」
耳边传来一声轻笑,魏则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你还真信啊。」
「当然。」我定定地看着他,「你一定会岁岁平安。」
他一动不动地看着我,似乎在探究着什么,在我即将炸毛时,却歪头一笑,颇为不着调地说,「那就借你吉言啰。」
渡水河畔,已经有很多人在放灯了,一盏盏河灯上跳跃着明黄的火焰,汇聚在一起,照亮了漆黑如墨的长河,带着点灯人的思念,去往不知名的远方。
我将小小的河灯放在河中,看着它漂远去,心中默念,与君长相伴。
悄悄抬眼去看魏则,少年郎的眉眼已经长开,有着孤高的冷意,如今穿着鲜艳夺目的红色,却像一团火焰,张扬热烈仿佛能灼烧天地万物。
我将双手藏在袖中,手指有些不安地捏着那包香囊:「我有东西要送给你。」
他挑眉看向我:「什么?」
「有人落水了!」
有人惊呼出声,人群开始躁动,把我们两个分开了一段距离,我在人堆里被推来推去,在我不安时,魏则走过来牵住我的手,他把我牵到安全的地方,望着在水里扑腾的姑娘,他皱了皱眉头:「你先待在这,我去救她。」
等他从河里上来,我看见了他怀里那个姑娘,柳叶眉,杏仁眼,面容姣好,此时衣裳尽湿,小脸泛着青白色,微湿的发丝黏在脸颊,有一种柔软脆弱的美丽。
在那一眼里,眼前世界恍惚定格,耳朵里尽是轰鸣的噪音,流动的血液忽然静止。她是女主,电光石火之间,这个想法出现在我的脑袋里。
我穿越过来已经很久了,几年时光里,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世界是一本小说,尽管那本小说是我曾经熬了几天看完的,尽管它的剧情早已烂熟于心,我也从未怀疑。
却在遇见女主这一瞬间全都想起来了,究竟是我太过于迟钝,还是这个世界的规则不允许我发现。
这是一本名为《长公主》的大女主爽文小说,在皇帝的众多子女中,女主谢婉排行十二,她的皇帝父亲甚至不记得她,母妃早亡,又没有强大的外戚势力,在深宫之中常被欺凌,简直惨兮兮的。
但是并不妨碍剧情一路开挂,在宫里,她同备受宠爱的三皇子交好,在宫外,上元佳节魏则对她一见倾心,伴读顾淮之同她日久生情。最后帮助三皇子夺权登上帝位,她被封为长公主,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权倾朝野。
魏则在那本里是美惨强男二,为了她远赴边疆,驰骋于刀光剑影中,为了她参与皇子夺权的斗争,死在了那场浩荡的宫变里。最后成为了谢婉头顶的白月光。
本文来自知乎
《嫁给喜欢的郎君》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