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假期都是人员出行的高峰,也正是因为人满为患,总会出一些意外状况。
前几天,在一辆火车上,发生了一件极其离谱的恶性事件。
林女士和丈夫坐火车去三亚游玩,火车是硬卧,就是那种一个车厢6张床,分为上中下三个铺位的。
林女士睡在其中一节车厢的中铺,而她的丈夫则睡在下铺。
因为路途遥远,大家都各自在铺上休息。
然而就在林女士熟睡之际,她却突然感到嘴巴上有东西在动。
猛然惊醒之后,她居然发现一个陌生男子正在勾着身子亲自己!
林女士既羞愤、又惊恐,慌乱之下赶忙大声呼救,喊醒了下铺的丈夫。
据林女士的丈夫所说,他被惊醒后就看到一个人站在自己床铺旁边,整个上半身都伏在了中铺,也就是自己妻子的身上。
现在的列车上人多眼杂,车厢也都没有门,还有乘警在巡逻,一般人根本就不会设防,最多是把自己的财物收好。
林女士大概做梦也想不到,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有人当众猥亵自己......
愤怒至极的林女士夫妇很快拦住了嫌疑人李某,并在乘务的帮助下报了警。
事情并没有就这样结束,更恶心的事情还在后面。
警察到场之后,对林女士夫妇以及李某开始了问话。
林女士气得一直在发抖,始终表示“不能接受”,看起来真的是受到了不小的惊吓。
然而当警方开始盘问李某时,他却发表了一番“惊世骇俗”的言论。
他先是承认了自己的猥亵行为,但当警方问及他的动机时,他一本正经地说:
“就是觉得她很漂亮,心里产生了爱慕之情。”
李某说这句话的时候,显得云淡风轻,好像这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
因为对别人产生了“爱慕之情”,就可以直接上嘴?
是什么让他把“猥亵”说得这么冠冕堂皇的?
他还补充说:
“我也不知道她有没有结婚,没有想那么多。”
这是什么逻辑?人家有没有结婚跟你是否猥亵别人又有什么关系?
重点难道不是猥亵这个行为本身吗?
最魔幻的是,在被警方拘留做笔录的时候,李某居然开始痛哭,仿佛他才是受到委屈的那个人。
“我感觉世界一下就崩溃了。”
这不是罪有应得吗,怎么就心理崩溃了呢?
难道他是真的觉得这种行为“再正常不过”,所以根本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有多恶劣吗?
当然,我并不是在为李某开脱。
在真实事件改变的电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中,律师王赦因为为罪犯辩护,遭到了整个世界的敌视。
他之所以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一个:
“如果这件(类)事情,不去试着找出答案,试着去预防,这类事件在世界各个角落每天都在上演。”
新闻记者每天都在抢时间,抢观众想看的东西,所以比较单向片面。
很多时候一件事发生了、曝光了之后,观众能做的唯一一件事,也只是批评指责。
但在围观群众的骂声散去之后,并不能对这类现象产生什么改变。
李某可恶吗?
当然可恶。
但作为一个新媒体人,我想带大家看看更深层的东西。
李某猥亵行为的动机,主要来源于他对“性同意”观念的模糊。
而“性同意”观念模糊,不仅仅是一个个人问题,它显然已经转变成了一个社会问题。
这里提出一个观点,主流媒体对性同意概念的模糊“功不可没”。
比如说,如果按照法律标准来看,那些“霸道总裁爱上我”的影视剧里面,其实充斥着性犯罪。
纵观“霸总”类影视剧,无论主演人设、剧情背景再怎么不同,但其核心从没有变过。
在这类影视剧里,“霸总”往往是个极为自我且霸道的形象。
而他们追求女生的方式也非常直接: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
也就是不管你要还是不要,都会强加给你。
这一点体现在物质上,就是鱼塘、泳池、豪宅、公司,甚至星星,他根本不会管你到底需不需要,总之想给你你就得接着。
而他们对女孩子示爱的方式,则更加的简单粗暴——强抱、强吻。
比如在《何以笙箫默》里,男主的深夜强吻;
几年前的《我们不能是朋友》,男主对女主的暴力侵犯等等。
这种桥段还不仅仅局限于现代都市剧,几乎只要有“言情”要素的影视剧都会理所当然地上演这种“霸总”剧情。
有些剧里面导演还刻意安排女主角进行反抗,让剧情看起来更加“合理”。
如果拆解来看,这些粗暴的示爱行为,如果不是剧情需要的话,就妥妥的是猥亵行为。
然而在编剧的安排下,这些实施“猥亵”的男主角往往还能搞得女主角心中小鹿乱撞,芳心暗许。
最后还结为连理,皆大欢喜。
这合理吗?
难道在“颜值”、“剧情需要”的加成下,这种猥亵行为就能被合理化为在彰显“男性荷尔蒙”了吗?
可能有人觉得,这就是电视剧,是拍出来让观众爽的。
的确,电视剧是假的,但电视剧导演们的套路是真的。
这类影视剧的导演,聪明又狡猾。
他们不仅成功地偷换了概念,还让观众完全没有发觉。
他们通过“结果论”让“霸总”们可以对着女主角为所欲为,仿佛一切都是那么普通平常。
但却没有告诉你,这类影视剧有一个默认的前题——作为一个言情剧,在剧情的一开始,男女主角就注定了会在一起,无论期间经历了什么风雨。
而大部分观众在看这类影视剧的时候,其实也是先抱着“男女主是恋人”的心理预期的。
那既然是恋人,“霸总”一点又有什么关系呢?
但这种“双方是恋人关系”的潜意识却在现实中被抛之脑后,反倒是明面上的“霸总行为”留在了很多人心里。
在短视频时代到来之后,平台上到处充斥着短平快的言情短剧,而“霸总剧”在其中更是独占鳌头。
“性同意模糊”的后遗症,完全地暴露了出来:
一些男生认为只要我够“霸道”,够“直接”,女生就会爱上我的强势;
一些女生则认为被男生“上手”之后,尽管隐隐觉得哪里不对,也会说服自己爱上对方。
于是,不分男女,在潜移默化之下都被模糊了“性同意”的观念。
像“李某偷亲林女士”这样的事情,其实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
如果我们回头看看过去的那些影视综,就会发现它们正在改变整个社会的风气。
小到审美,大到价值观。
这种改变也许很缓慢,但每一个环节都是紧密相连却又悄无声息的。
我们很难意识到从什么时候开始,三观就被掌握了。
罗翔曾在《一席》栏目,关于“性侵”犯罪的讲座中提到,“性自主权”是每个人类个体的基本人权之一。
而这一点在法律上的体现,主要就是一个“不同意问题”。
简而言之,只要当事人不同意,那无论两人关系如何、情况如何都不能发生亲密行为。
但是,“性同意”被社会“潜规则”和影视剧的魔幻剧情模糊后,却产生了和法律截然不同的另一种论调——既“没有不同意就等于同意”。
某平台上有个帖子,内容是一个男生提问:女友面对do爱时为何总是沉默?
下面的回复中,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提醒他要与女友沟通,并尊重对方的主观意愿,反而强调“沉默就是默认”,让他赶紧“把生米煮成熟饭”。
他们不是单纯地在教唆作恶,而是对于“对与错”毫无认知能力,因为这就是构建他们三观的一部分。
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某些人进而臆想出更多“性同意”的“暗示”。
在他们看来,当一个女孩同意跟一个男生看电影,跟男生吃饭,喝男生请的奶茶等,就等同于同意跟他上床。
某论坛上就有个女生,跟追求自己的男生出去吃饭,本来还觉得对方不错,正以为爱情到来时,却遭到了当头棒喝。
那个男生认为,既然你答应跟我吃饭,就代表可以跟我睡。
哪怕是相互喜欢的一对男女,也不应该在征得对方同意前越过雷池。
确定恋爱关系,尊重女方选择,就有那么困难吗?
为什么一定要一厢情愿地把对方的一举一动都理解为“性同意”呢?
不过相信大家对这种观点并不陌生,因为这是很多青年男女脑海中默认的金科玉律。
甚至一向没有什么负面新闻,青年派代表作家之一的韩寒,都是这种论调的忠实拥簇。
这种观点最可怕的地方在于,由于每个人都在这种观点中浸淫已久,导致很多人已经完全意识不到这种观点的错误性了。
“女人的半推半就,就是欲拒还迎的邀请”;
“女人嘴上说着不要,心里其实在说我要”。
这类流传甚广的“都市传说”,正在成为刺激男人欲望的春药,和伤害女孩性自主权的匕首。
它让一些男性轻易把女孩当作可以发泄欲望的工具,甚至让女孩在不知不觉中被性侵,还要反过来怀疑是不是自己哪里做错了。
著名性侵案例“房思琪”,就是因为被自己尊敬的老师性侵后,却自我欺骗,说服自己跟老师是“恋人关系”。
然而却因为理智和现实的撕裂,导致严重的抑郁症,最后自杀。
对性同意概念的模糊,往往比性侵更可怕。
世上的罪恶有很多都是由愚昧无知造成的。
汉娜阿伦特在 《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中曾说:恶来源于思维的缺失。
人总是好的比坏得多,但人的无知程度却有高低的差别,这就是所谓美德和邪恶的分野。
当思维坠落于恶的深渊,试图检验其根源的前提和原则时,总会一无所获,因为恶泯灭了思维。
的确,也许我们懂得了很多道理,却还是没有能改变世界的能力。
但我们依然是黑夜中的萤火,能做的事情依然有很多。
比如,从尊重“性同意”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