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建丽
七夕情人节当天,谭先生的老婆为了给谭先生一个惊喜,熬煮了一份“爱心汤”给他快递送去。下午,谭先生收到一个焖烧杯,还有一个水果和一盒糖。谭先生看到盒里的糖少了,但没有多想。但当他缓缓打开焖烧杯,却飘出奇怪的味道:一股尿骚味。
快递员肖某承认将汤里撒了尿,并解释当时找不到水,撒尿行为是自己的“恶作剧”。
“一口气喝了一半汤之后,我才想起,没法跟客户交代。”肖某回想起当时的情景,只觉得“鬼使神差”,他反复强调是“恶作剧”。他说自己和送收件人双方素不相识,对快递公司也没意见,“我没有什么怨气要发,就是当时找不到水。”
快递公司则回应称,当事快递员已开除。“我们这边也是第一次听说这事,确实很恶劣。现在我们也很难联系上闪送快递员,不管怎么说,也不放心这位闪送快递员继续为客户服务,所以解除了劳动关系。”
律师说法
那么快递员这种行为是否涉嫌违法呢?快递公司或平台是否应该担责呢?
为此,人民法治网小编采访了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谌江涛律师。谌律师说,快递员在顾客汤里加“东西”属于违约行为,也是违法行为,快递员的行为会危害到消费者的健康权。
作为消费者可以起诉公司或平台要求承担侵权的责任或违约的责任,包括精神损失费。此案中快递员在消费者的汤中加了尿,这就对消费者的精神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快递员是一种职务行为,给平台、公司服务,所以平台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
另外,日常送餐的快递员的行为更多的是一种代理行为,顾客出钱,由快递员代买。消费者如果看到送餐员在食物中加东西而没有吃,没有对身体造成损害,可以选择起诉公司合同违约。
今年9月1日起实施的《外卖配送服务规范》对外卖人员的行为规范做了更加细致的规范:如外卖配送员到达消费者家门口时,应轻声敲门,若无人响应,应电话或短信联系消费者;不应进入消费者家中等行为。《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快递员违法5年内不得再从业。但其中都并未明确对快递员私拆包裹的相关处罚。
小编在此呼吁,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减少、杜绝快递员私拆包裹的事件,必须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