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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领导违规经商
关于4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从政从业,近期,南城县“八扬八治”活动办通报查处的4起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典型问题:
一、县商务局原二级主任科员占少忠违规经商办企业并在企业任职问题。2015年 4月至2022年 2月,占少忠通过认缴注册资本、参与投资等方式,分别与他人合伙成立卫生用品公司、文化发展公司、农业科技公司、建材科技公司、家俱公司等9 家公司,并在上述公司参与入股或担任法定代表人、经理、监事等职务。2022年 5月,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常委会议批准,给予占少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县卫健委二级主任科员吴银根违规在企业任职问题。2019年 2月至2022年 2月,吴银根通过认缴注册资金等方式,与他人合伙成立4 家网络科技公司,并作为股东在公司分别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等职务,在全县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任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未及时按要求整改到位。2022年 4月,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银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建昌镇政府一级科员官冬庚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在企业任职问题。2007年 5月至2022年 2月,官冬庚先后投入资金与他人合伙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等职务,在湖南省娄底市和南城县进行房地产开发,违规从事盈利性活动并获利。2022年 4月,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官冬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四、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四级主任科员黄晓颂违规在企业任职问题。2015年 5月至2021年 10月,黄晓颂与其岳父合伙成立校具公司,并作为股东担任该公司监事,其个人账户与公司账户存在多笔资金往来。2022年 4月,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晓颂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 起典型问题,有的多次投资入股企业未如实报告,有的未及时按要求从企业退股及退出任职,有的常年参与企业经营并从中获利,这些问题暴露出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上思想出现偏差,行为触碰“红线”,受到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算好个人利益得失的经济账、政治账,如实客观向组织说明问题、反映和报告情况,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目前,我县正在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危害,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八扬八治”深化作风建设活动为抓手,对党员干部管在平时、严在日常,严格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抓早抓小、咬耳扯袖,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隐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拒绝整改等规避组织监督的,从快从严从重处理。要强化“一案双查”,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出现漏报、瞒报等问题的部门单位,从严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为打造“四心”营商环境品牌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