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东方学院下发自律承诺书,学生承诺不在寝室内吃饭的消息引发关注。自律承诺书中,学生要承诺做到不在教学区、公寓内用餐;不带送餐;不带快递包装物上公寓楼;不乱扔垃圾;不损坏公物;不在室内吸烟。
承诺书中还提及,如果违反规定,将会处以警告、罚款、通报,或取消评优及助学金资格等不同处罚。有东方学院的学生对北青报记者称,中午时候,学校有监督人员在公寓门口监督,不让吃外卖,“我们也不想黑自己的学校,就是希望不要强制做一些没有必要的事情”。
3月15日,黑龙江东方学院宣传部工作人员对北青报记者回应称,自律承诺书仍在执行,但是很多内容是学生的误读,承诺书中的内容为倡导,而非强制性。“我们用一周的时间做了思想动员,也开了宣传会、解释说明会,有的班级的学生干部提议大家都建立个自律公约吧,说学校有号召就响应吧,不是说强制”。
对于不让学生在寝室内就餐的说法,工作人员称,学校不反对到校门口或外面取外卖,外卖可以在学校食堂吃,也可以带到公寓的用餐点,是有限度的而不是全部禁止。工作人员还称,不在寝室里面吃,是因为吃外卖会影响别人生活,并污染环境,“有的外卖比如麻辣烫等是带汤水的,有的学生卫生习惯不好随意丢弃,导致保洁人员都很辛苦,我们也要尊重别人劳动。”
而对于不带快递包装物上公寓楼的倡导,工作人员回应表示,有一些大件包裹,比如买了自行车,公寓楼下提供剪刀等工具,最好在下面就拆开,就不要带上去了。有的隐私的东西,带上去之后可以再拿下来。“倡导的是绿色循环的理念,像大件的包裹扔垃圾桶里就满了,后面的同学往哪放。其实就是解决快递多、外卖多,污染环境的问题,学校想了一些办法,在这个过程中也在不断改进。”
据学校网站介绍,黑龙江东方学院是改革开放后黑龙江省第一所民办普通高等高校,于1992 年创办。学院现有 12 个教学单位,全日制在校生 11866 人,其中,本科生 11818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9 人,留学生 19 人。学院自创办伊始,一直坚持非营利性的办学方向。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郭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