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换条子”是指在民间借贷活动中,当借款人没有按期归还借款的时候,出借人为了防止诉讼时效经过,要求出借人更换借条的行为
【故事普法】
2016年3月,小王向翠花借款10万元,两人签订了借款协议,对借款金额、利息、借期等做了明确约定。借期届满后,小王一直未还款,翠花多次向小王口头主张还款责任,小王在归还5万元后再未还款。
2018年1月,翠花害怕诉讼时效经过,便找到小王,希望小王可以重新出具借条,小王同意,但要求收回原借条。后小王向翠花出具借条一张,载明“今向翠花借款5万元,借期一个月”等内容,同时小王收回2016年出具的借条原件。
新借条出具后,小王一直未向翠花还款,翠花最终向法院起诉,要求小王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案件审理过程中,小王认可借条为其书写,但认为在书写借条后,翠花未向其支付借款,故借贷关系不成立,要求驳回翠花的诉讼请求。
因翠花未留存2016年借条复印件,亦未留存与小王沟通还款事项的电话录音或微信记录,法院最终认定翠花未能尽到举证责任,应当承担相应不利后果,进而判决驳回翠花的诉讼请求。
【波波提示】
如需要对原借款重新确认避免诉讼时效经过,建议签订“对账单”,在对账单中应详细写清楚借款的过程,如:借款时间、借款方式、归还方式,避免采用书写新借条或借款协议等容易被认定为新发生借款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