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最早有华美屋顶的意思,后来与“上”的意思趋于一致,有崇尚、推崇的意思。
“法”的象形字,是一种神兽,公正严明,明辨善恶是非,代表着一定秩序和规范。
“意”上面是“音”,下面是“心”,它要表达人心中的声音,内心的声响,可惜人的心多变而不专一。
“尚法”就是推崇秩序,强调一种独立于人的意志之外的客观规律。
“尚意”更强调人内在的心里感受,这里的“人”主要是五经博士。
五经博士本来就是一群“仰禄之士”,当汉继秦制,大一统趋势无法逆转时,一群不再坚持“守道而不从势”的儒生出现了。
他们与时俱进,修正儒术,带有明显谶纬的“微言大义”,为朝廷提供意识形态。
一群“仰禄”的五经博士,他们的内心感受,这是今文经学崛起的关键。
当然,官僚化和政治化又使得今文经学僵化和陈腐,盛极而衰。
于是反对谶纬、注重训诂、以史为鉴的古文经学崛起了,这是新一轮的与时俱进。
所以,今文经学“尚意”,古文经学“尚法”。
当“尚法”已经成为宣帝以后帝国在理论思想界与现实改革派的新潮流时,一部《周礼》出现,胜负就分了。
今文学派那套“推士礼而致天子”的《礼》,越来越不符合帝国大一统的制度。
此时古文学派搞到一本战国时期的书,叫《周官》。
最早由河间献王将此书献给朝廷,但不知什么原因,连一些身份很高的大儒当时都没见到,就被藏入秘府,无人知晓。
直到成帝时期,刘向刘歆父子在校理秘府所藏的文献,发现此书,并加以著录。
刘歆非常推崇此书,认为出自周公手作,是"周公致太平之迹",把此书重命名为《周礼》。
而《周礼》是充分体现“尚法”思潮的应用型书籍,它建构出一套既保有儒家礼乐刑政的治理传统,又充分考虑到大一统制度的新型治国模型。
尽管后世不断质疑《周礼》是伪经,在王莽改制前,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和《周礼》组织设计完全一致的诸侯国和王朝。
但从西周到西汉,却都可以找到若干与《周礼》相同的官名。
同时《周礼》以职官权责分配为内容安排治理秩序的政治内核,实在太经典了。
这个内核影响了中国几千年,一直到今天,那就是《周礼》开篇的“十六字总纲”:
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
《周礼》全书有六篇,《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和《冬官司空》。
其中天官主管宫廷,地官主管民政,春官主管宗族,夏官主管军事,秋官主管刑罚,冬官主管营造。
这就是“天道”作为自然法的独特六官体系,以天地四时为序排列,各属官职权皆效法天地四时。
万物统于天,故天官冢宰为六官统帅,地厚德载物,故以司徒教化天下,四时则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故宗伯、司马、司寇、司空四官与四时特性相类。
“设官分职,以为民极”的意思是,天子为民立官,通过设官分职的方式为民众确定规则法度。
这是华夏行政法的规范,也是《周礼》确立的法体系,充分体现了治国就是治吏。
官和民被大一统的天子赋予组织岗位,官从事的是管理岗位,民从事生产和服务岗位,不管是生产岗位还是管理岗位,你在组织中都有“在其中”的权力和义务。
一部《周礼》,使得社会中无人不在国家这个组织中,无人不是组织的岗位中。
对于大小官员和民众加以巨细无遗的规定,天下被安排到一个整体的“法”秩序之中。
《周礼》的“法”秩序,通过儒家的改造,居然变成了一种多维同构。
多维讲的是儒家在坚持“天道”作为自然法的基础上,吸收了礼和刑的规范。
本来刑罚与礼治在儒家是相对,所谓出于礼而入于刑,慎刑而彰德。
《周礼》的礼最为系统,既有祭祀、朝觐、封国、巡狩、丧葬等等的国家大典,也有如用鼎制度、乐悬制度、车骑制度、服饰制度、礼玉制度等等的具体规制,还有各种礼器的等级、组合、形制、度数的记载。
但礼治的社会问题在于,过于强调人的同理心和同情心,缺乏刑的保障。
天下殊途同归,宗伯主管礼法,司寇主管刑法。
刑法官吏负有纠察失礼的现象,礼法具有客观化和可执行,而刑法展现出重视“失礼”诉讼者心理、重视“失礼”的官方证据以及根据“失礼”案件进行刑罚的专业化。
礼与刑俱不可偏废,它们共同构成《周礼》新治道的规范基石,这就是多维。
而同构,选择了“中”作为价值观,把多维规范有机统一起来。
孔子在《论语》中说:
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
这个“均”“安”“平”就是“中”这个价值观的行为准则。
比如,主管天子与政府财用的天官,要求量入为出,达到财政税赋上的均衡,夏官司马要做到均守平则,秋官的刑法需要合于“中”的法价值。
多维同构的《周礼》,以“尚法”应用于国家治理上,它充分诠释了经济、军事和行政三位一体的政治内核,体现了人尽其能、地尽其力、物尽其用的天道自然秩序。
在经济的设计上,《周礼》强调均衡主义和可持续发展,表现为资源利用的适度性、生产和供给的公平性、利益分配的普惠性方面。
比如国家对树木采伐、狩猎、捕鱼实行休禁期制,对贫瘠土地实行休耕制,在土地分配中对上中下三等实行调剂制,实行兵役、徭役的轮换制,劳动采用互助制等。
在军事的设计,《周礼》强调寓兵于民,国家有六军建制但无常备军队,士兵与农民是一体,乡村组织与军事组织是一体,军事将领与乡村官员一体。
农业生产时,只有民,没有兵,到了农闲时,乡村基层抽调农民参加军事训练,国家对外作战时,各村官员带着本村民众自带武器形成作战单位,到指定地集合,听从大司马指挥,非常类似府兵制。
在行政的设计,《周礼》关注为官僚立法,将多维的规范通过不同职权的职官同构在大一统的天下法秩序中。
“惟王建国”是《周礼》行政法理的基础。
天子建国是国家政治逻辑起点,天子是政治的总负责人。
这样政治上的“命”与“令”被分别规范了。
“命”多用于关于天子礼仪性的行为中,强调这是天子的权力,这个权力是不能拱手让人,而“令”专指官僚体系内部的行政命令。
六官体系与天子相对应,代表天子治理天下,冢宰是六官之首,是治权与治道的负责人。
天子与冢宰的关系,其实政权与治权的关系。
“令”听从于“命”,治权归于政权,是华夏“政治”的特征。
这样百官“各修乃职,考乃法,待乃事,以听王命。其有不共,则国有大刑”。
当然在治权,《周礼》赋予官僚机构自主权,很多下级职权部门长官有自主发布“令”的权限,比如医师“掌医之政令”,酒正“掌酒之政令”。
这是“自上向下”的组织设计书,不仅记载不同行政体系需要哪些官职,每个官职要有多少人,还把这些官员平时工作的很多标准作业程式(SOP)描述出来了。
程式代表了流程,而作业代表了实际的操作,官僚日常行政流程变得具体了。
同时《周礼》积极吸纳地方风序良俗,也并承担着辅助教化的角色,地官司徒“以俗教安,则民不愉”,又是一种以吏为师的文法吏教化模式。
当然教化的是用六安万民:一曰媺宫室,二曰族坟墓,三曰联兄弟,四曰联师儒,五曰联朋友,六曰同衣服”。
要求官员在地方教化上,充分发挥血缘宗亲、师徒朋友等人情关系,彼此困难相扶、守望相助,给地方治理添砖加瓦。
总之,《周礼》充分认识到天道万物的复杂性,比如对于一件刑事案件的处理,须对礼、命、典和俗等规范加以同构,最终得出合于“中”的结论。
一部《周礼》就是华夏经典的多维同构行政法,治国就是治吏,于是它也成为后世托古改制的思想武器。
西汉末年,刘歆和王莽开创了将《周礼》用之于社会改革的先河,他们构建了“九赐”为主的官制,以郊祀天地为主的礼制,以设官分职为主的职官制度,以王田为主的土地改革,以五均、赊贷为主的经济制度等。
王莽托古改制的失败,并没有大打击《周礼》声誉。
东汉时期,刘歆的门人杜子春传授《周礼》,郑众、贾逵、马融等鸿儒皆仰承其说,一时注家蜂起,《周礼》大盛。
《周礼》是一部实践性很强的治国书籍,半部《论语》是治不了天下的,但半部《周礼》却可以。
中国历代的官制、爵位俸禄、礼乐、土地、赋税、军事等制度有借鉴。
西汉中枢官制是三公九卿制,到西魏北周时期,宇文泰委托苏绰、卢辨等依据《周礼》建六官制度,后来隋文帝在北周六官制基础上,结合南朝官职特点,终于构成了三省六部制。
王莽的《周礼》改革失败了,但北周、隋唐的《周礼》改制却非常成功。
到了北宋,作为经学家的王安石,搞出了《周礼》义理学的代表作《周官新义》。
作为政治家的王安石,启动了熙宁变法,他的保甲法来自《周礼》的比闾、什伍制度,市易法和青苗法来自于《周礼·泉府》。
《周礼》不仅影响了政府治理,也影响了中国民间,一些乡绅用《周礼》完善宗族制度和风俗规章的组织民约。
好了,古文经学是扎根于民间,就充满了天然活力,不断向僵化的今文经学进行冲击,随着在《左传》和《周礼》的成功,今文经学派全面落败了。
今古文经学之争,其实是清代学术上的总结。
在汉代,这两家表面上水火不容,更多的却是互相渗透,界限并不明显。
《谷梁》到底属于今文还是古文,历来说不清楚。
《左传》解经,也用到《公羊》之义。
东汉末年的郑玄,是经学集大成者,他糅合今古文,被称为“通儒”,但他不注《春秋》而注《汉律》。
说明西汉判例式的《春秋》决狱,被成熟的《汉律》取代了。
所以比起《左传》的“尚意”,《周礼》更是“尚法”。
当然郑玄“通儒”时,士族门阀已经崛起,魏晋神州陆沉,玄学取代儒学。
但今古文经学之争并没有结束。
东汉至唐,基本上是古文经学占据优势。
从宋到明,训诂和传注的传统被压制,儒家主张直接从经文中寻求义理,古文经学衰落。
满清前期,乾嘉学派的出现,古文经学恢复到全盛时期。
到嘉庆、道光年间,在魏源、龚自珍及康有为等人极力提倡下,今文经学又兴起了。
今古文学派之争的本质华夏帝国的治国理念之争,随着满清王朝的覆灭,华夏帝国结束,今古文学派之争也随之消亡。
其实一部《周礼》的出现,今古文学派之争就已经结束了。
儒家太厉害,不断的修正理论,与时俱进,礼治和刑治在《周礼》集大成了。
而大儒萧望之恰恰就是死于“失礼”。
我们下一讲继续《西汉和平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