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版圣经》(King James Version of the Bible,简称KJV)是英语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它于1611年出版,由54位专家共同翻译修订完成,堪称最完善的英文《圣经》。《钦定版圣经》出版后,很快就成为英国教堂的通用《圣经》,在之后的几百年内,再没有出现重新翻译的版本。《钦定版圣经》中的《新约圣经》(The New Testament)译自希腊文,《旧约圣经》(The Old Testament)译自希伯来文。《钦定版圣经》基本上是日内瓦版本《圣经》的修订本,而后者90%以上的内容来源于廷代尔的《圣经》译文。
钦定版圣经
当时,翻译出版《钦定版圣经》的目标之一是为了使英语读起来像诗歌,译者强调的是《钦定版圣经》的语言要有韵律。此外,为了通俗易懂,《钦定版圣经》使用的基本上是当时已有的简单词汇,没有再借用更多的“墨水盒辞藻”。在1611年之后的300多年里,作为标准英语版本的《钦定版圣经》是家庭和学校阅读得最多的书,其语言清新简练,朗朗上口,包含许多脍炙人口的成语和格言,对英语语言的普及和发展功不可没,为英语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钦定版圣经》对英语产生的影响绵延至今,其语言风格影响了后来许多大作家,如:弥尔顿、德莱顿、麦尔维尔和华兹华斯等,而《钦定版圣经》中的很多语言表达也逐渐形成了英语中约定俗成的成语和惯用语。源于《钦定版圣经》的成语,即圣经成语(Biblical Idioms),数量很多,如:the apple of his eye(珍爱的人或物),the skin of my teeth(差一点没能成功),at their wit's end(无计可施),eat sour grapes(吃酸葡萄),the salt of the earth(社会中坚),cast pearls before swine(明珠暗投,对牛弹琴),all things to all men(八面玲珑),in the twinkling of an eye(转眼之间),suffer fools gladly(容忍胡来的人),thorn in the flesh(肉中刺),fight the good fight(为信仰和正义而战斗),the patience of Job(极大的耐心),rule with a rod of iron(用铁杖严加管理)等等。
对那个时代的英国人来说,学习《钦定版圣经》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可以保持和增强基督教信念,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语言水平。《钦定版圣经》的普及使英语更加深入人心,从此,英国人对自己母语更加有信心。
英语的规范16世纪后期到17世纪前期的100多年是英国的和平时期。英语词汇的增加和英国文学的大发展是这一时期英语发展演变的特点。17世纪中叶发生的政治变化打破了社会的平静,由此引发的社会动荡对英语也产生了有趣的影响。1642年到1651年的“英国内战”(English Civil War),1649年(查尔斯一世被送上断头台)至1658年的“英国共和国”(Commonwealth of England),1660年的“王朝复辟”(Restoration)以及1688年“光荣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等连绵不绝的社会动荡和频繁的政权更迭,使人们产生了强烈的厌倦情绪。这种厌倦情绪也反映在对待语言变化的态度方面。国家不像国家,语言不像语言,这是那个时期的英国人对自己的国家和母语的真实感受。人们不但渴望政局稳定,同时也希望英语能够得到规范。此外,圈地运动迫使许多人离开乡村家园进入城市,城市化运动就此拉开帷幕。工业革命初期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因此雇佣童工的现象较为普遍,从而导致英国的整体文化水平有所下降。城市化和工业化引发了人口流动,这种结果导致方言的混杂和语言的不规范。为了提高地位,身份和教养程度,下层人士往往会自觉修正自己的语言,使自己的语言接近上层社会的语言,而同时上层人士也会努力规范语言的使用。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拉丁和希腊技术词汇,在工业革命开始后进入英语。凡此种种因素,都对英语语言的规范和标准的制定产生了推动作用。
1530年至1660年是英语词汇扩增的鼎盛时期,词汇的大量增加让人们应接不暇。17世纪时,已有不少上层人物发出规范英语的呼声,如德莱顿(John Dryden),伊夫林(John Evelyn)以及笛福(Daniel Defoe)等。1712年,《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在他的《修正、改进和确定英语语言的提议》(A Proposal for Correcting , Improving,and Ascertaining the English Tongue)中阐述了自己的见解。他积极倡议成立专门组织(类似于法国和意大利的Academy)来解决英语词汇、拼写和语法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早期的英语词典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诞生的。
解决英语中的词汇和语法问题,是人们共同的愿望。尽管印刷术的问世,在一定程度上巩固了英语的地位,但是,16世纪的英语自由化导致了拼写的进一步混乱,拼写不统一的问题依然普遍。在当时,莎士比亚的姓名就有6种不同拼写形式。进入英语的拉丁词仍保留了拉丁语原词的个别字母,如people中加字母o,doubt中保留字母b,scissors中保留c,因为拉丁语单词populus,dubitare,cisorium中含有这些字母。相同的发音用不同的字母来表示,为了表明不同的意思,如“儿子”和“太阳”(sonne和sunne)。在社会需求与日俱增的情况下,大量拼写手册、词典、语法书在这一时期应运而生。
1604年问世的《英语难字字母顺序表》被许多学者认为是第一本英语词典。这本词典120页,收入2543个来自希伯来文、希腊文、拉丁文和法文的单词。这本词典没有音标(在那个年代音标不存在),没有例句;有的首字母大写,有的小写;有的动词带不定式符号to,有的没有to,还有个别单词没有按照字母顺序排列。按照现代标准,这其实更像是一个加注了英文同义词的外来词清单而已,不像是真正意义上的词典。尽管《英文难字字母顺序表》很不完备,存在很多缺陷,但它开创了编纂英文词典的先河。
1721年,萨纳内尔·贝利(Nathaniel Bailey)出版《通用英语词源词典》,重点解释单词(包括外来词)的出处。1746年,塞缪尔·约翰逊接受书商的约定,开始编纂词典。约翰逊最终于1755年编纂完成《英语词典》,共收录词条42,000多个,词典中的每个单词都有确定的拼写形式、读音、词义解释以及词源。同时,约翰逊还用了114,000条引语作为例句,其中大多数例句来自1560年至1660年这100年间出版的文学作品。在现代英语中,绝大多数英语单词的拼写就是由这本《英语词典》确定下来的。由约翰逊独立完成的《英语词典》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英语单词的词义和拼写,是英语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里程碑。
约翰逊
“早期现代英语”是“中世纪英语”演变成“现代英语”的过渡形态。这期间,经济因素和社会因素对英语的发展演变产生了很大影响。在18世纪,英国的羊毛产量居世界第一,城市化速度加快,中产阶级群体形成,人们争相进入上流社会,英语方言开始淡化。同时,这也意味着英语在发展中出现了混乱,社会的发展呼吁规范的标准化英语的出现。而在大洋彼岸,“美国革命”爆发,美国英语开始与英国英语分庭抗礼。总体来看,早期现代英语有两个基本特点:第一,英语的使用范围在全世界逐步扩大;第二,英语的词汇量,尤其是科学技术方面的词汇量,在这一时期飞速增长。所以说,《英语词典》的问世顺应了英语语言发展演变的潮流,使英语在剧烈演变中得到了及时的规范。
注:
我们现在熟悉的字母(包括基本顺序)最早起源于3000多年前的腓尼基字母(Phoenician alphabet),腓尼基人在把象形文字改变成字母时就有了这个顺序了。最初的字母A代表牛(最初的写法像牛角),字母B代表房屋,字母C代表骆驼……按人的吃、住、行等一定的顺序排列是有其道理的。希伯来文、希腊文、拉丁文等先后采用了腓尼基字母,并沿袭了顺序传统。随着23个拉丁字母在不同人群中的传播,后来在V的基础上加了U,又将V双写,使之变成了W,字母顺序UV W就是这样得来的;再以后,稍改字母I使之变成J,这也是为什么I在J之前的原因。
早期现代英语的特点(1)语法方面
早期现代英语的语法在16~17世纪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在这个时期,人们开始将助动词和主要动词合在一起使用。在当时,人们可以说I know not,也可以说I do not know;可以说Know you?也可以说Do you know? 17世纪之后,更多的人开始使用助动词do。人们不再使用第三人称单数的-th,如love的第三人称单数为loves,而不是loveth。人称代词在这一时期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在1500年时,第二人称的ye和you意思相同,都在使用,就像he和him一样,但到了1700年,单词ye消失。早年,人们对小孩或者比自己低一级的人用thou或者thee,而不用you,后来这种情况在许多方言中逐渐消失。此外,单词its出现,取代了用来指物的he和his,如表示“它(椅子)的腿”,不再说his leg,而开始说its leg。1700年之前的英语文本在否定句中基本不用助动词(We gave not,I know not);但1700年之后,英语文本已跟现代英文相差无几。
18世纪下半叶,大量的语法专著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语法专著想告诉人们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如何才可以达到严肃的文学作品的表述水平。这些语法专著本来是为上层社会人士编写的,但却同时也激起了下层人士积极向上的进取心。所有人都想证明自己是受过教育的,是有水平的,不属于下层社会。所有人都想在社会阶梯上继续向上攀登,这些自然的心理作用让这些语法书在当时极为畅销。一直到现在,语法学家们还在讨论different from和different to有什么区别,介词能不能放在句子末尾等语法问题。在这个时期,有两本语法专著最为重要。一本是罗伯特·娄思(Robert Lowth)的《英语语法简介》,另一本是林德利·玛瑞(Lindley Murray)的《英语语法》。这两本书问世于18世纪下半叶,曾在英、美、澳等国流行了许多年,在规范英语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词汇方面
英语词汇在中世纪晚期已开始大幅度增加,进入早期现代英语时期,尤其是在文艺复兴时期,英语词汇量的增加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从中世纪英语后期到早期现代英语前期(14世纪末至17世纪初),英语借用的外来词主要来自古典语言中的希腊语和拉丁语,其中以拉丁语为主要的借词来源。这期间,英语借用拉丁词和希腊词的主要方式是整词借用。而整词借用又可分为三种不同的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单词的拼写基本保持不变,如appendix(附录),climax(高潮),axis(轴线)等,这种词为数较少;第二种方式是去除词尾,如consultare缩减为consult(咨询),conclusioneum缩减为conclusion(结论),exoticus缩减为exotic(异国情调的)等;第三种方式是改变词尾的拼写,如:拉丁词尾-us改写为英语的-al或-ous。第三种方式还包括对拉丁名词词尾-tas的改写,例如拉丁词absurditas改写为absurdity(荒唐),拉丁词activitas改写为activity(活动),拉丁词adversitas改写为adversity(逆境)。由-tas变为-ty的单词数量较多,如:affinity(喜爱;密切关系),amenity(便利设施),atrocity(暴行),austerity(经济紧缩;苦行),calamity(灾祸),Christianity(基督教),commodity(商品),conformity(遵从),deity(神,女神),dexterity(灵巧,敏捷),enormity(严重性),equity(公正;股本),ferocity(残暴,凶猛),heredity(遗传),humility(谦逊),indemnity(保障,赔偿),ingenuity(独创力),mortality(死亡),obscenity(下流话),obscurity(无名,黑暗),partiality(偏袒;酷爱),profanity(亵渎),puberty(青春期),rarity(珍品,罕见),sanctity(神圣),sanity(精神健全,明智),vicinity(附近)等等。
另外一些以-ty结尾的单词并不是经过改写拉丁词尾-tas而进入英语的。这类单词属于派生词(derivatives),例如,英语中先有了obese(肥胖的),在obese的基础上又衍生出了obesity(肥胖症)。以下派生词与-tas结尾的拉丁词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基本上都是在15~16世纪由英语中的拉丁形容词衍生而来的:amnesty(赦免),animosity(仇恨,憎恶),confidentiality(机密性),fertility(富饶,生产),hostility(敌意),impunity(免于惩罚),neutrality(中立),pomposity(浮夸,自命不凡),sovereignty(主权),susceptibility(敏感性),versatility(多才多艺),warranty(担保)等等。
将拉丁词尾-tas改为-ty,众多的派生词也以-ty结尾,主要跟英语的固有发音习惯有关。这种以-ty结尾的发音习惯是盎格鲁-撒克逊的语言文化特征,例如源于古英语的数词20,30,40等等,这些单词的现代拼写形式都以-ty结尾:twenty,thirty,forty……古英语固有的-ty单词还包括empty,naughty(淘气的)和pretty;此外,古英语中有一些以字母t结尾的常用名词,如果将它们变成形容词,也是加古英语后缀-y即可,如crafty,dirty,dusty,frosty,guilty,hearty,mighty,misty,rusty,sweaty,thrifty,witty。以-ty结尾的法语形容词包括dainty(优雅的,好吃的,小巧的),hasty(急速的),haughty(傲慢的),petty(小的),plenty,tasty等。法语的形容词要变化,名词也同样要变化,如pity和bounty(施舍,赏金)。同样,源自北欧语言的thirst也要变成thirsty,源自中世纪日耳曼语的booty(战利品)也要遵循英语习惯。英语的这种发音特点不但常用来修正借词,而且还用来制约英语固有词的变化。例如,表示说话或者鸟叫声的chatter出现在中世纪,17世纪出现的chat源于chatter,而chat的形容词就只能是符合英语传统的chatty。
早期现代英语的词汇量显著增加。从1489年到1801年,英语不但吸收了大量的拉丁语和希腊语的词汇,而且还从法语、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中借用词汇。以16世纪的法语借词、意大利语借词和西班牙语借词为例:
法语借词:pioneer(先驱),brigantine(双桅帆船),colonel(上校),machine(机器),gauze(纱布),volley(连发),cartridge(弹壳),rendezvous(约会),rondeau(回旋诗),scene(场面),grotesque(奇异的),hautboy(双簧管)等等。
意大利语借词:artisan(工匠),ballot(选票),carnival(狂欢节),partisan(党羽),pistol(手枪),cavalier(骑士),squadron(骑兵中队),escort(护送),musket(滑膛枪),sonnet(十四行诗),stanza(诗节),pedestal(底座)等等。
西班牙语借词:galleon(大帆船),armada(无敌舰队),cannibal(食人族),negro(黑人),tornado(龙卷风),cask(桶),renegade(叛教者),comrade(同志),sherry(雪莉酒),banana(香蕉),booby(笨蛋),bravado(逞能)等等。
据统计,从1500年到1659年,英语中一共出现了24,947个新词。这些新词基本上都是引进的外来词,这期间的外来词基本上都是整体借用。工业革命开始后,外来词已经被借的差不多了。这个时候英国人又发明了新的借词方式,这时候的借用实际是一种外来词素的嫁接和合成(拼词),即发明新词,这是早期现代英语的另一个特点。此时早期现代英语再造新词的方式不完全是整词借用,开始采用“拼词”的造词方法,即用拉丁语和希腊语词素(morpheme)二合一的方法创造新词。工业革命带来了科学和技术的创新,同时也推动了词汇的创新,很多新创造发明出来的事物在问世之初没有现成可用的名称,而古典语言中又不存在这样的名词,所以英国人在创造新事物的同时又要创造新名词。在这种情况下,英国人把目光转向了拉丁语和希腊语。例如,在铁路机车问世的时候,人们就用拉丁词locus(位置)和motivus(移动)创造了一个新词locomotive。字面上看,locomotive意思就是“移动位置”。在汉语中,locomotive被译为“机车”,俗称“火车头”。因为新的发明没有现成的单词可用,所以英语采用了大量的拉丁语和希腊语的词素来创造新词,类似的例子还有television(电视),telephone(电话)和telescope(望远镜)。tele-来自希腊语,意思是“远距离”,而-vision来自拉丁语的“看”,组合在一起就是“在远处也能看到的”;-phone来自希腊语,意思是“声音”,合在一起就是新词telephone;-scope来自希腊语-skopion,意思是“观察”,合在一起便是telescope。蒸汽机是工业革命初期的重大发明之一,它涉及物理学的一个重要分支——热力学(thermodynamics),这个词是由希腊语therme(热)和dunamis(力量)合成的。化学也是工业革命中发展起来的一门学科,从那时开始,新发现或新认识的化学元素,基本上都是用拉丁语或希腊语的词素来命名。如金属元素chromium(铬)来源于希腊语的khroma,意思是“颜色”,因为这种金属元素能形成多种颜色的化合物。化学名称的来源一般不是“拼词”,大多数情况下是赋予拉丁词和希腊词以新义并改变其拼写形式而成的。而汉语中的化学名称如钾、钠、铅,钙等都是由一个名叫傅兰雅(John Fryer)的来华传教士在英译汉的翻译过程中发明制定的。
傅兰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