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件发生在九十年代中期,由于事件的特殊性,作者不写明具体位置,具体人员,希望大家谅解,但绝对保证事件的真实性。
这是一个偷牛团伙,而且是家族性作案,最小的舅子和四位亲姐夫,那个年代,农村基本家家户户养牛,因为机械化程度还很低,所以农户养牛都是为了农田的耕作和农作物的运输。
他们都是农民,而且同在一个乡镇,是谁领头发起的不清楚,短短几年时间,他们靠偷牛发家致富了,他们分工明确,踩点,放哨,偷盗,运输和销售各尽其责,赃款平均分配,他们的吃穿住行,引起邻居和村民的羡慕,但不清楚他们是靠什么起家的。
后来东窗事发,被邻县公安局抓获,五人全部落网,具体偷了多少牛不清楚,但是公安局肯定清楚,肯定不是少数而且是惯犯,经过法律程序,一年多后四人被判死刑,立即执行。
不分析被判死刑是否量刑过重,毕竟他们偷盗农户耕牛,而且数额巨大,对农民的精神和经济伤害无法赔偿,他们罪有应得。
问题是四人被执行死刑后不久,另一位嫌疑人无罪释放了,这让很多清楚此案的人疑惑不解,这是什么情况?
几年后此案沉寂下来,渐渐被大家忘记了,而被释放回家的二姐夫和妻子,靠蒸馒头卖馒头为生,时间久了人们才明白其中的缘由。
原来被释放的这位,他有一位叔叔是海员,还不是亲叔,而且是远洋国际船舶上的一位大副,此人是海军转业后从事海员工作的,他的一位战友是市局的领导,他们关系很好,这位被释放,很多人都清楚是他叔的作用,人们问他,他也并不否认,只是对他叔及家人努力报答。
所以,普通百姓不要以身试法,法律对你们的犯罪行为是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