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诸城市民高女士收到移动亲情网的提醒短信,她被一个陌生号码加入了亲情网,短号567。然而高女士询问了亲戚朋友,都没有给她加入,主号电话也无人接听,这是怎么回事呢?
高女士根据移动客服的指导查询到了加入亲情网的电话号码,亲情网内十几名成员竟然一个都不认识。随后,高女士拨打了10086咨询,移动客服表示,如果高女士不想用的话可以发短信退出亲情网。移动的回复让高女士非常不满意,“凭什么想开就开,想退就得我发短信申请才退?开的时候怎么不问问我同不同意?”高女士认为,在开通之前,移动至少应该给用户选择“同意”或“不同意”的机会,而不是完全被动,“移动公司侵犯了我的隐私,无形中就被别人绑架了的感觉。”
记者通过移动客户端业务发现,在亲情网页面通过手机号码添加亲友,直接输入被添加人号码,分配短号之后就添加成功,这一过程完全无须被添加人同意。对方只会在事后收到通知短信。同时,如果主号想中途添加或删除某个副号(被添加者),或者副号想要退出“亲情号”业务,可以到营业厅或发送短信方式办理。但是,每个号码只能加入一个亲情网享受短号互拨,所以一旦被他人添加为“亲情号”,被添加者将无法再与其他用户组建亲情网关系。
10月10日,记者就此事致电10086,移动客服给出的回复是:目前亲情网的组建,只需要主办人设置即可,如果被加者想退出是可以无条件退出的,也不会向成员收取费用,关于高女士反映的被乱拉入亲情网侵犯隐私一事,中国移动表示稍后会联系当事人核实情况后再回复记者,但截止发稿前记者并未收到回复。
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移动公司开展“亲情号”业务,其性质是合同行为,合同的签订必须建立在当事各方同意的基础上,不得违背当事人意志,更不得强加第三人权利与义务。移动公司未经过高女士同意开通此项业务,使她成为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法》的意思自治原则。而且高女士被强行成为合同一方当事人后,丧失了一部分权益(被并入“亲情号”后,不能再加入该项业务),也违反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这一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也就是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接受或是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因此中国移动这种未经消费者同意就为其定制亲情号关联业务的做法,也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目前,高女士已经准备申请退出这没有亲人的移动亲情网,她表示,希望中国移动不要一句不用付费,退出自由就撇清自己关系,以后不要再做侵犯消费者隐私的事。
本文地址:http://zhucheng.bandao.cn/news.asp?id=2884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