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21岁开始创业;
他,30岁之前已是亿万身家;
他,35岁就缔造了自己的商业帝国,雄霸北方明珠;
他,40岁荣登中央打黑办督办名单;
他,45岁帝国崩塌,身陷囹圄,
这是怎样的人生传奇,带给我们什么成败得失,每一个草根出身的企业家都不得不察。
王振国,1974年生,来自东北农村,21岁从机关辞职开始创业。他利用大连货运枢纽的有利位置,收购水果经过包装之后发到东北其他城市和南方贩卖,靠着吃苦耐劳的精神当年就赚了70万元。1997年乡镇企业改制开始,他分期购买了大连最小的水泥厂,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水泥厂发展到几千万资产。2000年,他来到大连市区第三次创业,靠40万元资金从装修到营销,再通过招商迅速盘活了大连大世界家居广场4.8亿资产,并在几年里使其发展成为大连市最成功的商业地产项目。就是这样一个年轻有为的“企业家”,在经商中结识了政界领导,为了赚取更多的利益,他开始“官商勾结”,肆意妄为,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
商场的胜利冲昏了他的头脑,他认为上头有人罩着,什么事都可以摆平,2007年,王振国在某市长助理的要求下,与大连玉璘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从此打开了逐渐侵占玉璘企业集团资产的大门。2009年,王振国组织了100余名统一着装蓝色军服的黑社会成员暴力抢占了玉璘股份公司总部。隔日,王振国租用一艘登陆艇,组织数十名着统一蓝色军服的黑社会成员,身带砍刀、镐把等凶器将塞里岛员工打跑,暴力抢占了塞里岛公司。在全面占领玉璘股份公司、塞里岛公司之后,王振国通过买通董事会成员和当地官员,将原玉璘股份公司十多亿资产侵吞,进而缔造了名燥一时的“黑”金商业帝国。
就这样,王振国的大连“黑”金商业帝国称霸一方。但是各种告状信,控告信,举报信,像雪花一样飘向北京,在中央打黑办、公安部高度关注和多次督办之下,辽宁省公安厅责成丹东市公安局成立“3.26”专案组, 经过多方努力,终将王振国涉黑涉恶团伙缉拿归案。
2021年10月,丹东市振兴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王振国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一百一十万元,责令其退赔赃款5949万余元。
大连的王振国倒了,但是在大连之外,陈律师,这么多年来,还见过很多张振国,赵振国,李振国,他们的故事大同小异,他们的缩影,是很多民营企业家经历的悲哀,早年间,凭着闯劲,凭着胆大,他们成就了一番事业,于是,他们以金钱开道攀附权力,在权力的庇护下,他们又掘取更多的金钱;他们游走在权力与金钱之间,黑白两道通吃,他们觉得在当地没有摆不平的事,他们的黑金帝国针扎不进,水泼不进。他们忘记了敬畏,回归了天真,居然不明白人外有人,山外有山,居然不懂水可载舟,也可覆舟,居然一叶障目,不见泰山,觉得一手可遮天,忘了我们国家是社会主义,人民民主专政,共产党执政,或许他们根本就不懂,总之,民怨沸腾,雷霆震怒,天谴神兵,树倒猢狲散。这样的剧本在您那里是不是也很熟悉?
人一定要知道敬畏,知道知止,曾经成功的经验不能当做永远成功的指南,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一定要请专业法律顾问,一定要注重刑事合规建设,防控刑事风险,不要参与政治,卷入政治,一定要善于利用法律武器维护和发展企业的正当权益的,不要迷信权利迷信关系迷信暴力和黑社会那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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