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晚,永善县公安局溪洛渡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县城有一男子穿着女人内衣内裤,在大街上边走边敲打铁盆,还有一群年轻人跟着起哄,影响很坏。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开展核查。通过调查走访,最终将该男子找到。经查,3月29日是男子张某(23岁)结婚的日子。当晚19时许,张某等人在外聚餐结束后,其朋友提出要为张某“闹婚”,张某便按照朋友的要求赤身穿着女人的内衣内裤,手中拿着铝盆、锅盖等物品敲打,口中高喊着“今天结婚了,我高兴!”等话语在大街行走了20余分钟。期间,张某的多名朋友一路跟随,沿途引发路人围观起哄。
事后张某主动认识到自己的不良行为,后悔用这种低俗的方式来热闹结婚氛围,影响了市容市貌。派出所鉴于张某主动悔过,遂对其进行了训诫处理,并通报所在社区对张某的不当行为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