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婴幼儿发展的角度看,0-3岁托育机构环境包括显性环境和隐性环境。显性环境是指可见的、客观的、物理的环境,包括室内和室外面积、教室设施和布置以及玩具等材料的选择;隐性环境是指不可见的环境,包括心理环境和人际环境。
显性环境的创设原则1、安全性原则
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安全性是显性环境的第一要点。托班内外环境应整洁、卫生、宽敞,室内装修应明亮柔软。家长和园长一致认为,安全性是幼儿生活、活动的基础,满足了安全需求后,才谈得上其他活动和发展。有园长提到,托班应该“尽量选用中空通透的框架式家具,便于教师快速观察到教室各处发生的情况”。
2、自然性原则
自然性是指非人造的自然环境和物品,它是显性环境的重要特征。环境的自然性主要体现在自然的户外环境以及增加户外活动的环节和时间。专家提出,2-3岁是大动作飞速发展的时期,自然环境中的沙、泥、土、草和有坡度的路面能为幼儿的大肌肉运动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自然环境还能让幼儿体验自然变化,如时间流逝、季节变化、(植物)生命的特征等,丰富幼儿的生活经验。
3、互动性原则
互动性是指环境的特点能使幼儿和环境进行互动,如桌椅、洗手台、马桶等应根据幼儿的身高定制,方便幼儿使用。专家指出,玩具应选择刺激丰富、操作性更强的,如带有声音的图书、立体的图片等,能够使幼儿在探究过程中理解对应关系、因果关系等。大家一致认为“幼儿能够参与、深度参与的环境就是好环境”。
4、秩序性原则
秩序性是幼儿生活常规的重要保障。托班幼儿自我控制能力较弱,教师应减少对幼儿的强制要求,保持灵活的、充分尊重个别化的秩序。有教研员提出,托班作息应该更加灵活,不因作息规定频繁打断幼儿的活动,不对作息进行统一规定。对规则的要求可以更少,如集体活动时允许幼儿随意围坐,并提供一些软垫供幼儿倚靠。
1、安全性与稳定性
托班教室首先应该具有安全的心理环境。例如家庭式的氛围,可以帮助幼儿平稳适应从家庭生活到集体生活的转变,使其产生归属感和认同感。园长指出,教师说话时应注意语速慢、声音轻,不可高声教导或者训斥幼儿,避免幼儿对教师产生恐惧情绪。教室里可以设计幼儿喜爱的卡通形象,或者允许幼儿将自己的依恋物品(毛毯、玩偶等)带入教室。此外,还可以设置隐蔽区,如小帐篷等,允许幼儿进入隐蔽区独处,如一位园长提到“在教室里搭了一个帐篷,里面放一些垫子,孩子们非常喜欢”。专家指出,应该安排稳定的带班教师,有利于幼儿在托班建立稳定的依恋对象。
2、尊重性与回应性
教师对幼儿的需求应该有充分、积极的回应,满足幼儿的需求,特别是要注意幼儿非言语的交流和需要的表达,及时反馈并进行鼓励。托班幼儿尚不能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感受,教师需要仔细观察,读取幼儿的非言语表达和手势等。同时,教师和幼儿交流时应蹲下身体平视幼儿、尊重幼儿,在幼儿哭泣时及时进行安慰。具有尊重性的人际环境还包括与家长平等尊重的沟通,受访者提到“要充分尊重家长作为孩子主要照料者的主体地位”“教师是幼儿教育的专业人士,家长是最了解自己孩子的人”。
1、发挥“托幼一体”优势,明确环境特点
“托幼一体”开展托育工作有高效、专业的特点,在将幼儿园小班环境创设的经验下移到托班时,一方面应利用3-6保教环境创设的经验,发挥“托幼一体”的优势 ;另一方面,应当厘清托育环境和幼儿园班级环境的不同之处,创设更贴近托班幼儿特点和需求的环境。
首先,托育环境和操作材料应形象具体,以贴近托班幼儿的思维水平。0-3岁婴幼儿处于感知运动阶段,更加偏好直观、可操作的物品,提供材料时应当顺应这些特点,投放操作性强的材料,以直观、生动的方式创设区角。对于同样的玩具,托班幼儿和小班幼儿偏好的玩法可能不同,不必强求幼儿按照固定的方法操作。其次,对托班幼儿而言,规则可以少些、作息安排可以更灵活,减少统一的、一致性的要求。集体活动时可允许幼儿按自己的意愿就坐 ;当幼儿正在进行某项活动时,不以作息安排为由打断他们。
2、尊重幼儿主体地位,关注环境整体
托育环境的显性特征和隐性特征都是针对幼儿的主体性而言的,即要在总体上营造一种能够支持幼儿发展自主性和自助能力的环境。
比如,显性环境的安全性、自然性、互动性、秩序性等特点都是对于幼儿而言的,应在充分了解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后,从儿童视角看待环境,真正优化托育环境。此外,托育环境对于幼儿而言是整体性的。一方面托育环境的各种特质要共同促进幼儿的发展 ;另一方面也强调不能将幼儿的发展割裂来看,要做整体性的安排,使环境整体促进儿童审美、归属感、安全感、专注、探究、交往等方面能力的发展。
3、注重经验沟通交流,加强政策指引
幼儿年龄越小,行为的多样性越多。在创设托育环境时,不仅要在理论上关照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还要在实践中依据幼儿的特质和行为表现,对幼儿的个性化需求做出合理的回应和适当的支持。
具有幼儿园学段教学经验的教师,可能在从事托班工作时会面临一定困惑。对此,一方面应通过论坛、会议、教研、工作坊等形式,加强教师托育工作实践经验的沟通交流,让有经验的幼儿园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 ;另一方面,教育部门、妇幼保健部门等应展开多部门合作,制定和颁布科学完整的托育工作指南,对托育机构环境创设等基本工作进行纲领性指导,帮助教师在实际工作中创设适合托班幼儿的物理环境与心理环境。
4、提升教师专业技能,密切家园联系
托班教师应当有从婴幼儿的言语和非言语行为中识别婴幼儿的心理状态和需求的能力,并创设合适的环境对婴幼儿进行支持。托育环境主要的营造者和创设者都是教师,除了要有爱心和耐心之外,更需要有以观察能力为基础的环境创设专业能力。相比幼儿园教师,托班教师更加需要通过观察来解读儿童的行为。因此,在培养托班教师专业素养时,应着重培养其观察能力。
此外,托育教师应当与幼儿家长保持密切的联系,一是要向家长了解幼儿的个性特点和生活习惯,以便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安排和支持,帮助幼儿从家庭环境向托班集体环境过渡 ;二是要向新手父母提供幼儿教育和养育方面的知识,缓解家长的焦虑情绪;三是要向家长介绍托班环境创设情况,并了解幼儿在家的环境特点,使托班和家庭中的环境具有一致性,让儿童的经验保持贯通。
托育机构环境创设应该按照儿童优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幼儿,确保幼儿的安全和健康。当然,显性环境是可见的环境,相对易于安排,也易于考察,是托育机构环境创设的重点。隐性环境的创设更加考验教师的儿童观、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是托育机构环境创设的难点,应当关注细节、注重过程。
来源:《上海托幼》
作者:彭晓梅 苏雪云,系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前教育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