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买没买过房,大家都知道,在中国,规定的住宅用地最高使用年70年;商业用地短一些,除了特殊用地是50年外,剩下的商业用地都是是40年;剩下的其他综合用地的年限都是50年。
那么广大民众关心的问题来了,如果这些年限到期后,是不是就要被"赶出家门",再也没资格住自己的房子了?这个问题如果在2020年以前,大部分人都会告诉你,是的,你得离开自己的房子。
不过在2020年上半年,国家想民之所想,关注民生问题,在不动产产权政策方面做出了更改:民众在购买房屋后,只要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并且生效后,就不用再担心房产土地使用年限的问题。
《城市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一百四十九条明确:一旦房屋期限届满,在到期前一年向相关提出续期申请,并缴纳续期费用,就可以自动续期。
续期费用将根据房屋大小进行评估,补续的费用最多不会超过5位数,最低不会低于每平15.6元。综合计算下来,也就是100平的房子只需要续交费用1560元。
国家对于产权到期后的处理目前政府直接给出两种结果:
1、如果政府没有其他规划,只需要按照上述要求续费即可。
2、若是政府有其他规划需要占用并拆迁,则会按照1:3的比例进行商业补偿。
以上就是关于产权到期后房屋权利的解决方法,大家只要注意在到期的前一年即使缴费即可,你的房子永远就只是你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