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根据儋州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安排,交警支队依托“路长制”勤务机制,组织交管一大队警力在那大镇前进路第四中学路段处设卡执法,严厉查处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以及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4时30分,路管员在执勤过程中发现一名来接学生放学的家长驾驶一辆琼F072**的普通两轮摩托车载着两个孩子且均都没有佩戴安全头盔,为确保安全,路管员试图劝导其停止超载行为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时,该男子全然不顾路管员的靠边停车的手势和口令,反而加大油门强行冲卡躲避执法。但是他万万没想到,刚走出没多远,就因为堵车被另一个执勤卡点的路管员成功拦截。
当路管员要求其出具相关证件时,该男子无法提供驾驶证,并承认自己系无证驾驶。为进一步核实,民警依法扣留该车,并将该驾驶人带回交警支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查,驾驶人(徐某清,男,45岁,儋州人),未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所驾驶的琼F072**的普通两轮摩托车存在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
民警对徐某清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指出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支队依法对其无证驾驶、驾驶的车辆逾期未年检及驾驶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一千八百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交警提醒:持续开展打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是为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所以得到大多数市民的支持和配合。然而少数人至今仍然执迷不悟,对自身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缺乏足够的认识,在路上上演一出出阻法、抗法闹剧,给自己增添更多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