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下午两点左右,公安海陵分局巡特警大队接到报警,市区21路公交车上,一位乘客因为带了宠物不肯下车,和驾驶员发生了争执,导致车子无法正常运行,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巡特警大队民警沈金森说起当时情况:“有个乘客带了一只猫放在箱子里面,上了公交车,后来在路途中发现有个宠物,就让乘客下车,乘客就不同意。”
据驾驶员介绍,按照相关规定,乘客是不允许带宠物上公交车的。起初他并未意识到,途中发现后想让这位乘客下车,没想这位乘客坚决要求退钱,双方为此发生了争吵。
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巡特警大队民警沈金森解释说:“驾驶员碰不到钱币,也不可能退钱给他,其他一位乘客,为了解决事情嘛,就把这个钱给他了。”
最终,这名乘客下了车。民警提醒,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时候,乘客要遵守规定,途中不要和驾驶员发生争吵,尤其不能发生肢体冲突,否则可能涉嫌违法。另外,爆炸物品或者酒之类的最好不要上公交车,因为可能危害其他人的安全,危害公共安全。
(来源:泰州新闻 实习编辑:霍慧娴)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