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为深入实施人才“丰芒”行动
拓宽选人用人渠道
鼓励干部积极为家乡建功立业
我县决定面向全国各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征集回丰工作意愿
适时开展人才回引工作啦!
快来看看都有哪些要求吧
征集范围
(一)丰都籍(籍贯为丰都县,下同)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配偶或父母为丰都籍的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配偶或父母在丰都县工作的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忠诚老实,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深学笃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社会公共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敬业奉献、诚实守信。
(二)基本资格
1.原则上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公务员副处级及以上职务(职级)、事业单位人员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适当放宽。
2.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拟进入我县乡镇卫生院的学历可适当放宽。
3.至少有两年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新录用人员首次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的除外。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自愿接受组织人事部门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三)不得回引情形
1.不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基本资格的。
2.尚在试用期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其他有关规定不宜回引的。
工作程序
(一)报名
回引工作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有意向且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人员如实、详细、规范填写《丰都县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丰工作意愿征集表》,手写签名后扫描或拍照形成电子文档,公务员(含参公)身份的将《意愿征集表》发送至329742189@qq.com,事业身份的将《意愿征集表》发送至153084002@ qq.com。
(二)双向选择
报名人员信息经初步审查符合回引资格的,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丰工作意愿信息库”。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全县各缺员单位用人需求及岗位要求等情况,定期开展符合条件人员与接收单位双向选择。符合同一岗位条件的人数较多时,择优比选。
报名人员为选调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双向选择匹配成功后,由报名人员按要求提供所在单位、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调动相关证明。
对所学专业为畜禽养殖、农业技术、食品加工、企业服务、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港口建设管理、文化管理、城镇规划建设、金融学、电子商务、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卫生类等我县急需专业的机关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回引。
(三)考察
根据双向匹配结果,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接收单位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意见。
(四)体检
提供个人近两年内的一次体检报告(二甲及以上医院)。
(五)调动
考察与体检合格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分别办理相关手续。调档(商调)函发出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动。因调动人员自身原因逾期者,视为放弃。
其他事项
(一)回引工作在编制、职级职数、岗位有空缺的前提下,立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开展。
(二)第一批征集工作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1年起每年征集一次,当年6月30日截止。报名人员提交《意愿征集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回引工作始终,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回引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回引资格,责任和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三)回引人员调入我县工作后,在我县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5年,期满后方能申请调离我县。
(四)本通知由中共丰都县委组织部、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
(一)具体信息可登录“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政府网”(www.cqfd.gov.cn)“公示公告”窗口查看。
(二)咨询方式:
中共丰都县委组织部:023-70605626;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70605625。
来源:丰都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