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每到这个日子,总会动心。因为这天,三毛离世。高三时候,因为有一个女同学住院,我们一边学习,一边轮流去医院守护。本不是一个爱学习的人,我留在医院里的时间好像非常多。在那几天里,我看到了一本书《句号——三毛告别滚滚红尘》,从此痴迷。
接下来就是长长的暑假,这个暑假只沉在三毛的世界里,买她的书,想她的生活。在衡水上学,又去图书馆借到三毛作品集,想要知道她的每一个字。
她写最后一天早晨荷西离开家,在那篇文章最末,她用一首儿歌作结尾,“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看花,我爱笑,不知怎么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那一日,在这嫩嫩的童音里,我早已泪流满面,为她失去了荷西,为她那么轻轻地轻轻地诉说着荷西,我心痛如绞;她写跟父亲的对立,写在父亲面前她的固执任性,写父亲的严厉、无奈,却在字里行间不经意流露出的那份亲情,又让人唏嘘不已。
更有她的闹学,她的远足,她的周旋于警察、老板之间的精明勇敢,每每让我叹为观止。她写的异域风情,更让我生出了许多魔幻般的渴望。
记得《万水千山走遍》的封面,是一个女子,一匹马,朦胧着,象一个梦。在教室里,在老师讲台下我支着课本花了半节课的时间用铅笔画了下来,不是会作画的人,走了形,却把那场景深深种在了心里。
某年的联欢会上,班主任唱了那首《橄榄树》,当时坐在桌前,一遍遍写下“三毛ECHO”的名字。同桌娜说,这首歌,真是“荡气回肠”,不知怎的那个成语一直就在脑子里,再多的诠释我已给不出。
喜欢三毛的果敢,豪放,喜欢她的凄美爱情故事,喜欢她走天涯的浪漫情怀。
而我,只是一个优柔甚至怯懦的女子,很难做出违背常理的事;我也不是一个有钱人,可以自由地在世界上来来去去;我更不是一个学富五车的才子,我只用得汉语——所以,我仍是我我,三毛终究一个梦中的人,永远不能与她齐肩。
但是,我学会了她的乐观,我知道曾经有一个女子,为着自己的梦想而努力,这于我,足够了。
三毛,不是漂亮的女子,我却喜欢在她的浓眉大眼间找到温柔。最喜欢那张照片:她跟荷西走在广阔的沙漠里,她戴着阔边帽,长长的风衣,风吹散了衣角,她把手插进衣袋里,跟荷西并肩前行,身后背景一片苍茫,世界仿佛只有他们两个。我爱极了这张照片,喜欢她的潇洒风度。
三毛,是我年轻岁月里的一串风铃,唱响着浪漫美丽的异域梦想。
( "我这一生,就是要痛痛快快地把它玩掉!"这是三毛说的,当时震惊了我,以为是错话,是不对的,但是,好好想想,人的一生太短暂了,活得太累,活得太违心,是对不起仅有一次的生命了。三毛谢谢你!三毛,愿你在天国快乐!)
#创作挑战赛# #三毛#2009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