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新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于2018年11月19日发布,已于2019年3月1日实施。
重大危险源辨识是重大工业事故预防的有效手段。1997年,我国由原劳动部组织实施的重大危险源普查试点工作中,对重大危险源辨识进行了试点实施,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提出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2009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标准名称改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代替原标准。本次《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是对2009版的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