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到“聚义厅”三字,人们自然就想到了《水浒传》中梁山好汉的聚义厅。其实不光是梁山,那时候,所有啸聚山林的匪人山寨上都会有“聚义厅”。何为聚义?窃以为不仅仅是义气相投而聚,它还有着“大义”的内涵,即:行侠仗义。更有甚者,还会打着“杀富济贫”的幌子。然而,事实上果真如此吗?
打家劫舍,本就是土匪们的本行。否则吃什么?喝什么?当然,抢劫的目的还不光是为了吃饱,更是为了过上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秤分银的快活日子。所以,不管是打劫的生辰纲,还是晁盖上梁山后又打劫的过路客商,不是几个人分了,就是头领们拿大头,啰喽们分点儿小头,余下的留作山寨支用而已。为此我才断言:土匪抢劫的是富人没错,因为穷人没的可抢。但劫富的目的绝非是为了济贫!有谁听说过土匪抢劫了财富后把它施舍给一方的穷苦百姓过么?
对此,还是单田芳老先生的用词比较准确。在他所说的书中,凡是说到“聚义厅”三字时,他都要再加上分赃二字,即:聚义分赃厅。何为分赃呢?瓜分用肮脏手段得来的钱物,是也。
明明不是好来的钱,却偏偏还要打着“济贫”的旗号来掠夺、来分赃。自古以来的土匪,皆如此吧?